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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他。妈的。
嗯……
确实是老乡。
不过“嫦娥奔月”和“去他。妈的”,是怎么联系到一块儿的。
那位老乡莫不是两百年都找不到回家的路,疯魔了?
穆哲挠了挠后脑勺,觉得这事儿不能往深了想,想多了会掉头发,雄虫活个五百年不是问题,他可不想二十岁出头就秃了,往后余生顶着灯泡头为广大雌虫谋福利。
死后被封个灯泡善者吗?
不对,穆哲晃了晃脑袋,跑偏了。
“穆哲。”,见他的反应,贝原七的脸几乎探到了眼前,“你认识这些字?写的什么?为什么你会认识?”
穆哲吞了口唾液,这还真不好解释。
“看着熟悉。”,他说,又一指那字,“这字,是你那位恩虫在什么场合下写的。”
贝原七听他说熟悉,便隐约明白他是真的能看懂一二,眼眶子立刻就红了,不知是急的还是气的,口中喃喃自语,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练习的都是恩虫传授的锻炼信息素的方法,为什么穆哲短短几个月头发就黑了,为什么穆哲轻易就能看懂你留下的字迹,为什么我就是不行……
他精神恍惚了好一会儿,死死盯着那字迹。
宋唯去切了个果盘,穆哲倚在桌子边儿小口吃着,等他缓过劲儿来。
心下却越来越觉得,贝原七对那位已经去世的恩虫,不像是情爱,倒更像是人生处于低谷,失意时突遇到一位肯救他命的强者,想占有这份温暖却因自卑难以开口。
如果那位恩虫还活着,贝原七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告白,如今恩虫死了,贝原七又逐渐强大,没了以往的自卑,加上思念懊悔,诸多情绪憋闷在心里发酵,便演化成如今这副爱而不得的死样子。
可若贝原七对恩虫真是情爱,初遇穆哲时,便不该那样迅速的表达占有欲,情可是不易分割的存在。
当然,穆哲把咬了一半儿的酸果子塞宋唯嘴里,这些都只是他的揣测,没有依据,也权当放了个屁罢。
小两口你一口我一口的把果盘分食完。
贝原七才终于张开了口。
“恩虫没有固定居所,常年靠一艘飞行器在星际里漂泊,找寻他那红色的故乡,我与他相处时间并不长,满打满算不超过半年,这字是他那日喝了酒,和我剖诉心声,说已找寻了两百年,只怕此生再难回去见一见故友,遗憾终身,不如留下些字迹,若有同样遭遇的,瞧着能略感心安。”
噢。
略感心安。
跟他一块儿骂,去他。妈的吗?
倒确实能舒坦那么一丢丢。
只言片语,无法身临其境,可单独看文字表述的意思,穆哲更倾向于,这只是那恩虫醉了酒,糊涂时写来发泄情绪的。
既然没有可用的信息,给贝原七翻译过来也只是徒增伤悲,不如装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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