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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薪三人被江羽给抓了回来,疯丫头早已恭候多时。
见到散落一地的刑具,闫薪还以为那是法宝,立刻跑过去献殷勤。
“怎么这些法宝随意的丢在了这里,来来来,我来收拾。”
疯丫头冷冷的看着他,道:“选一样吧。”
闫薪愣了一下,心想着这看起来也没有犁地的用具啊,干嘛让他选?
他迟疑间,疯丫头又指着另外两人,道:“你们也各自选一样。”
那小喽啰狐疑的走来,也不敢质疑疯丫头的话,便随手指了一件:“这个。”
疯丫头嘴角扬起:“你眼光不错。”
那是鼠弹筝,类似于夹棍,把人的手指张开固定,用一种有韧性的皮袋反复拉直然后松开抽弹十根手指关节位置,刚开始没什么,长时间下去血肉模糊,十指连心,比剁掉手指还痛苦!
那小喽啰还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现什么,还以为疯丫头真的在夸赞自己,忙应和道:“是吧是吧,我一直也觉得我眼光不错。”
闫薪两人也是不明所以的选了两件,随后看着疯丫头等待下文。
江羽道:“那边有个地牢,你带他们去哪儿。”
殿里面在喝酒呢,要是听到外面哇哇哇的惨叫,多扫兴。
疯丫头颔首,收起其他刑具,转身道:“跟我来。”
闫薪三人相视一眼,竟都露出了喜色。
因为他们听到了江羽说地牢两个字。
还以为这是打算把他们关进地牢。
那可太好了!
不用犁地,传出去也不算太丢人。
于是乐呵呵的跟着去了。
半小时后,惨绝人寰的叫声从地牢里传来,可惜大殿中的声音太嘈杂,没人听见。
陈向南还问了一句:“白姑娘去哪儿了?”
江羽道:“她呀,找到比喝酒更有乐趣的事儿了,咱不管她。”
这一晚,大家都喝得很尽兴,直接就在大殿一层中横七竖八的睡下。
直至日上三竿,疯丫头才带着闫薪三人从地牢里回来。
有些已经醒了的人见到三人,嘴角都忍不住一抽。
三个人看起来可太惨了,脸上都苍白没有血色,身上到处都裹着纱布,纱布还被鲜血浸染成了红色。
三人走路都在哆嗦。
特别是那个小喽啰,十根手指的关节被纱布缠绕得结结实实,他几乎都感觉不到手指的存在了。
江羽走来,凝眉看着三人,道:“你下手是不是有些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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