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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桌子对面微笑着:慢点呦,小朋友!吃的太快伤胃口。故事会有的,也会讲的,只是你要听话呕。
我和妻子结婚已经三年多了,至今从没红过脸,感情甚笃,生活的很有情趣。
和她的认识很是偶然。
那是我研究生毕业,工作的第二年。一个人单身在外,又是个陌生的城市,星期天是个难过的坎。
睡懒觉,那时我还不习惯。多年养成的三更灯火五更鸡,苦读的习惯,依然在象巨大的物质。刹车后,惯性仍旧强大的无可匹敌。
舒适的被褥像被塞进了米糠,翻身打滚,浑身刺痒。好不容易,熬到日上三竿,不得不起了身。
洗漱吃饭程序完毕后,到哪去?
信步游缰呗!
星期日,出外游玩的人多,公共汽车人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你碰我,我撞你的事司空见惯。
我光顾着极目众人头顶,从有限的窗玻璃向外观望。一个小手推推我,纤细的声音:先生,你不怕硌脚吗?
这话说的表面和很客气,实际上的黄蜂尾上针。
转脸一看,是个穿嫩绿色上衣,下着坡跟白色皮鞋,眼角上调的姑娘,是笑非笑的在嘲讽我。
我那时年轻气盛,又岂是个饶人的手。灵机一动,很俏皮的回答:不要紧,我走山路走惯了!
说完我很有点自鸣得意,很为自己回答机智、诙谐骄傲。
嗷!我怎么说看着你这个人,脸这么厚!色这么黑!原来是山上风大吹得!
姑娘的回答引起周围的旅客哈哈大笑,纵然我脸色稍黑,还是感到紫胀起来,因为我满脸热烘烘的。
败下阵来的我,满肚子搜索,就是找不到好词妙句。只有狠狠的盯了她一眼。
姑娘对我饿狼似的目光,坦然自若,一对狭长的眼睛笑的眼角上吊,辍紧的嘴角透露出可爱的狡黠。
我可以打赌说,谁要注意过一次那张脸,很久都不会忘记的。
下午,我懒散的遛到市图书馆。
这里窗明几净,图书汗牛充栋,在一端的条案上,坐满了人。他们有的在苦读,有的在摘抄,还有不少人自带手提电脑敲击录入什么。
一切都好像回到了从前,回到了我所熟悉,而又梦牵魂绕的学生时代。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夸张的做个扩胸动作,我在书架上开始挑选自己喜欢的书籍。
我找了好一会,终于选中三四本书,在腋下挟着,寻找条案边的空位。
这里的人真多啊,好不容易我才在西北角,非常偏僻的地方找到位子坐下。抬头环视,大家都在低头读写,男人不少,女生也多了去。
我的条案对面是个女孩,穿件嫩绿色的连衣裙。一头漂亮的黑发,瀑布似的倒垂在她的脸、颈、肩上,使她不时伸出小笋尖似的手指,往两边撩撩遮挡眼睛的鬓发。这里的人,共同的特色是都比较年轻。
读书人,过去人称书虫子,碰到可心的好书,读书的样子像极了啃食桑叶的蚕儿。
不知不觉天黑了去,到了闭馆的时间。我可惜的合上没读完的书,拿起借好的两本,准备撤兵。
眼睛偶尔一抬,和对面穿嫩绿连衣裙的姑娘眼睛碰上了。
是她!她那对漂亮的狐狸眼,让人过目不忘。何况,今天斗嘴调侃,我还败在她的手下。
她显然也认出了我,冲我淡淡一笑,大度的点点头,提包飘逸而去。
第二个星期日,我去图书馆,又上演了上周同样的镜头。
第三周、四周,依然如故。
人就渐渐熟悉起来,在读书间隙交谈中,我发现,她并不讨厌我。因为,我一问她的名字,她就含笑告诉了我。要知道,女孩子是不轻易告诉陌生人自己的名字的,因为容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她叫温玉洁,研究生毕业一年,可巧她也是文史专业的。
熟悉了,并不代表爱情,更不代表谈婚论嫁。
她对我爱慕的表示,大多数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女追男,脚下生风难近前。男追女,死打蛮缠千万里。
这是有人传授给我的恋爱秘诀。意思是:女孩追男孩,就是再努力,也难以成功;因为好女孩大多是矜持的,主动去追,没羞没臊的,倒叫男孩怀疑动机。男孩追女孩,是天经地义,男孩既皮糙肉糙,又不怕羞耻,追女孩常被认为是痴心、真情、爱慕,很容易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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