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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阅比不如百分70,最新3天的章节,要么等3天看,要么补订阅 再想去找小蔺,找了一圈,小蔺也不见踪影,他四处走,干脆迷了路。
这就是说走就走的旅行的一大坏处。
楚汛以前就对此不屑一顾,觉得不切实际,矫情,愚蠢——在陌生的街道上迷路难道会有趣?
所以,换在曾经,假如出去旅游,楚汛一定要做好详细计划。
但他现在发现,其实只要是有人的地方,没有钱不能解决的,要是一时解决不了,就加钱。
他这场旅行多舒服,当甩手掌柜,什么都不用管,衣食住行小蔺全部安排妥当,出去有豪车接送,买东西有小蔺拎包,住宿必是高档酒店,还随时随地有个小帅哥哄他开心。
这才不过一周,快把他养成废物。
楚汛找了一圈,没找到蔺焰尘,想借路人手机打电话,还没施行,他猛然想起自己压根没有背过小蔺的电话。尴尬。
他没了钱包又没了小蔺,迷路在异国街头,还是有那么点慌张的。看来运气也是守恒的,前几日运气太好,今天就倒霉了。
不过,反正酒店又不会长腿跑掉,他想办法回酒店总能和小蔺接头,坐车过来好像才十来分钟,这是市区内,车开的不快,应当离得不远,三四千米,说不定不用打车,问个路,慢慢走回去也来得及,至多一两个小时。
他一个大男人,还能丢了不成?往糟糕了想,就算有坏人,譬如人贩子,也不会要拐卖一个三十岁的大叔啊,即便是看上他的器官,他将死的内脏难道还有用不成?楚汛苦中作乐地想。
楚汛在街头漫步,走了十几分钟,看到前面围着一群人,凑过去看热闹,人多也暖和嘛。
楚汛还有闲情逸致去看热闹,哦,是个街头歌手在表演。
一个白人青年在路边抱着把吉他席地而坐,空吉他盒打开放在跟前,这倒不稀奇,但他带了一只肥嘟嘟的猫咪,同普通的卖唱者比,仿佛陡然变得高贵起来。
这人唱的一般,但他唱歌时小猫就坐在他身边,特别乖巧伶俐,有时会跟着歌声摇两下尾巴,瞬时把两脚兽们逗得嗷嗷叫,纷纷扔钱表达爱意。
多有趣。
楚汛记得小时候家里养过一只大黄猫,矜持高贵的很,旁人等闲不能接近,喜欢在院子里晒太阳,还喜欢吃玉米,是只丰腴可爱的公猫,就叫咪咪。但咪咪特别亲近他,每次跑出去玩了,他在门口叫一声,咪咪就会回来。猫的寿命只有十几年,咪咪在他十八岁那年去世了。楚汛非常伤心,后来也没有再养过猫。
楚汛心生感慨,多驻足了一会儿,听首歌。
歌手轻轻拨动吉他弦,低吟浅唱起来:
“Hewasafriendofmine(他是我的一个朋友)
everytimeIthinkofhim,Ijustcantkeepfromcryin(每当想起他,我便止不住哭泣)
Hediedontheroad,Hejustkeptonmoving(他死在路上,终日奔波)
Neverreapedwhathecouldsow(付出从未有回报)
Ineverhadtoomuchmoney,AndIneverbeenquitesatisfied(我不富裕,也不知足)
Heneverdonenowrong(他没做错什么)
Athousanmilesfromhome(离家一千英里)
AndHeneverharmednoone(他没伤害任何人)
EverytimeIhearhisnameLord(每次我听到他的名字)
Ijustcantkeepfromcryin,Causehewasafriendofmine(我止不住哭泣,他曾是我的一个朋友)”
歌手的声音低沉沙哑,沧桑伤感。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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