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尸体发出骨节错动的响声。
十个已死之人,便从地上爬了起来
嗬嗬嗬嗬嗬嗬嗬嗬……
死尸发出瘆人的低吼。
其中一个被枪弹打破了肚子,胃肠耷拉在体外,但他毫无知觉,就这样耷拉着,既恐怖又恶心。
它们齐排排地站在花白胡子大叔面前,严正以待。
大叔说:“我是很不喜欢使用残破尸体的,死者为大,破坏尸身是极大的犯罪……可是现在,没办发,为了军团。”
大汉博格列夫看向他,缓缓地说了三个字:“怪我咯?”
花白胡子大叔似乎有些怕他,别过头不搭理。
萧山暗道,别人赶尸是送老乡落叶归根,你赶尸是驱役尸体谋财害命……违背别人生前意愿,令人死后也不得安宁,‘死者为大’四个字从你口中说出来,未免太嘲讽了一些……
面上却是微笑着说:“沈二叔,请动手吧。想收集好的尸身还不容易?回头,我给你弄几具。”
花白胡渣大叔边笑边咳嗽道:“你说的,我可记着了!”
萧山点头:“我说的,没问题。”
花白胡渣大叔“嗯”了一声,再度发动“秽土擒尸”,又弄起来十具死尸。
经过法术处理,死尸变行尸。
前后加起来,一共站了二十头。
陆凡暗想,这家伙的巫力不得了啊,一口气控制二十头行尸,简直比之前对付过的沈天阳还要厉害。
不过沈天阳之前弄出了一头铜尸,而现在花白胡子大叔弄的都是新死的尸体,力量也有限。
饶是如此,就这阵仗、这气势,便已极为骇人。
已经有人被吓得受不了。
前排右边,某张桌子都懂得发出响声。
是两个大老爷们儿在后面互相抱着发抖所致。
萧山、博格列夫和花白胡渣大叔都发现了,但是他们谁也不说破。
只见,花白胡渣大叔从身上掏出一只铃铛一面铜锣。
铃是“摄魂铃”。
锣是“阴魂锣”。
他先摇铃铛,后敲锣,下令道:“分头找,找到活口,就是你们的午餐。”
末世时期战死的老军团长,重生为末世结束五百年后的新世纪小鲜肉(?) 每当我脑子里响起BGM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无所畏惧。方召。 ...
他是武林中最年轻的武学宗师,拥有神秘的绝对手感,可他现在却是一名普通的中医大学的大一新生,本想低调的学学医,看看病,恋恋爱,可在一次中秋晚会被迫表演中震惊...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风光无限。无他,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也只能忍着。 宁芝笑着二殿下,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输了,我嫁给你。若是赢了么,不仅是我主天下,连二殿下的人,心,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如何? 裴珩嗤之以鼻,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他还能输了不成?总要叫她知道厉害!...
天为何物? 高高在上,威严莫测,是法则,是戒律,是无情,是冷酷。 天意,何也? 俯瞰众生,操持风云,褫夺赏罚,随性而为。故,天意不可测,苍天不可近。...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