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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一小时后,
白母准备好早餐,上来叫白露吃饭。
白露答应之后,来到项龙房间叫他。
进门正要说话,就见项龙正在打电话。
项龙给白露示意一个稍等的动作,继续着电话:
“……嗯,想要一首喊麦歌曲是吧,可以……行,行,题材有什么要求吗……我随便写?只要能为喊麦正名便行?……好好,我知道了,最多不过三天,我就给你消息。”
挂断电话后,
白露问道:“洪辛奇?”
“对,合同已经签好,只等我的歌了。”
项龙点点头。
“洪辛奇还真是不差钱…”
感叹一句,随即白露问道:“你真打算写喊麦的歌啊,这对你的名声会有影响吧?”
之前喊麦歌曲便因为内容低质,乃至于低俗,受到许多人的抵制,如果项龙因为金钱而为洪辛奇的写歌的事传出去,白露觉得纵然以项龙现在的名气,也依旧会被许多人口诛笔伐,认为他自甘堕落。
“影响或许会有一点,但应该也不大。”
项龙笑道:“我不是说了吗,喊麦歌曲之所以被人们抵制,只是因为那些歌质量不好而已,只要歌词写得好,就没事。”
想到项龙连写诗都不在话下,白露这才点点头:“你心里有数就好。”
随即,
两人一起下楼吃饭。
来到餐厅,项龙就见白父白母都在。
见到项龙之后,白母倒还好,但白父的脸上就很不自然了,整个人如坐针毡。
显然,白母已经把他昨天的窘状告知。
项龙自然不会不识趣的点破,佯装没看出他的尴尬,自顾自吃饭。
但白露就不然了,
作为父亲心爱的小棉袄,她直接拿出了手机,然后声音调到最大,外放播出了昨天自家老父亲非要和项龙做兄弟的视频——
“你叫我一声哥哥不委屈吧?”
“从今以后,咱俩各论各的,你给我叫爸,我给你叫弟!”
“怎么,小项,你看不起我?连一声哥都不愿意叫?”
听着视频中传出的声音,
白露母女毫不客气的哈哈大笑。
项龙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只得低着头猛往嘴里塞东西,整个人恨不得缩起来,不让白父注意到自己。
至于白父自己,脸上更是青一阵白一阵的,本来微黑的脸颊一下子涨成了淡紫色。
他嘴唇微微颤抖着,忽然,一拍桌子,大声念道:
“自古说女似棉袄,”
“我言明珠胜冰刀;”
“刀剑杀人犹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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