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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正常来说,哪怕只一缕,也不是小圣境修士可以承受的,搬运到体内立刻封存,然后想方设法送入容器中储存才是正道。
林长歌直接颠覆了他们的观念!
随着光芒淡去,林长歌将所有万物子母气都吸了个干净,这是万物所凝聚的天地精华,数量极其稀少。
像这么一整个大殿都是,林长歌还真……不敢想象。
“我……我感觉身体有些发胀。”
林长歌眉头紧锁,此刻的他浑身被金光所包围,散发出灿烂的光辉,很是刺眼。
一举一动,巨力伴随,宛如神明!
“这是要……换血了!”
阿狱眼前一亮,“可以啊你,林长歌,本以为你换血还要再等一段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真得归功于万物子母气!”
说到这里,阿狱忽然脸色一凝,他转身望向韩甫。
韩甫正埋头苦吃,丝毫未曾在意旁边发生了什么。
换血,只有霸体才会换血,这在中洲根本不算什么秘密。
所谓霸体,从五脏六腑到血肉筋骨,内外都会锤炼到极致。
霸体的特点之一,鲜血是金色的!
金色鲜血,会凝聚更多力量,等于将血液中的气力无限压缩,愈发接近恐怖的程度。
他当着韩甫的面换血,就等于,他霸体的身份……瞒不住了。
林长歌跟阿狱心意相通,瞬间明白了他的顾虑。
他摇摇头,表示阿狱不用过度担心。
跟韩甫接触这么久,林长歌知道他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可以深交,霸体的秘密早晚瞒不住,让他提前知道也无所谓。
终于,随着一声恐怖巨力炸开,林长歌终于开始了换血的过程。
他整个人盘腿坐在地上,浑身体魄一震,万千毛孔直接破裂,好好一个人当场遍体鳞伤。
接着,不断有鲜血从毛孔内射出,如同细小的红色丝线。
眨眼间,他就成了血人。
在朝外排除旧血的同时,林长歌那颗心脏疯狂跳动,如同擂鼓,轰鸣间开启了造血的过程。
不断有新血从心脏内溢出,通过血管涌向浑身各处,弥补旧血被排出所造成的亏空。
不一会,地板上就铺了一层鲜红的血液。
“啧,这可是霸体精血,浪费了多不好。”
阿狱舌头舔了舔,把头直接埋入了血里面,大口大口吞咽起来,完全不顾形象。
霸体鲜血,每一滴都如同天材地宝,内蕴恐怖能量。
凡人哪怕得到一滴,都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对于修士而言,霸体鲜血同样是大家都想要争夺的至宝,如今却全部便宜了阿狱。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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