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嘿,成了。”
等成儒等人离开后,千佛窟裂隙中,叶青慢慢露出脑袋,拿着诡经,轻轻一笑。
此时,诡经上,依稀可见一行行血字,正在缓缓消散,而最后一行字,尤为清晰:“王阳不小心踩到了石子上,滑了一下,正好被成儒的墨剑洞穿脑袋,气机绝灭。”
最后那个“灭”字,兀自散发着血红、凶戾的光芒。
“别说,诡经的命运之痕,果然是阴人的不二利器。”叶青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诡经,脸上满是喜意。
是的,所有的巧合,王阳之死,皆是他利用命运之痕所为。
事实上,王阳本能躲过成儒的墨剑,但他利用命运之痕,暗中影响了对方的命运,使其在最后关头不慎滑了一下,撞在成儒刺下的墨剑上,形成了一系列巧合,最终酿成了王阳之死。
至于为什么要让王阳死在成儒手上,自然是为了挑起落日山和白马书院之间的争斗,好让王落日暂时无暇顾及于他,最好是忘记他的存在。
王落日嚣张狂傲,护短成性,一个弟子死了,都敢上靖安司要人,挑衅靖安司,何况是自己的儿子?
王阳作为王落日的独子,自幼被寄予厚望,王落日素来对其宠溺至极,有求必应,可以说王阳就是王落日的逆鳞。再者,王落日也不是谋定而后动的性子,一旦得知王阳死在成儒的手上,绝对会不管不顾冲上白马书院要人,纵然对方是白马书院的副院主,王落日亦势必杀之而后快,替子报仇。
成儒呢,是白马书院的副院主,素有声明在外,地位崇高,白马书院纵然不想跟王落日为敌,亦绝不会放弃成儒,先不说成儒的身份,单单说成儒本来就占着理,白马书院就不可能拉下脸牺牲成儒来息事宁人。
毕竟,这事儿一旦传扬出去,白马书院的名声,可就臭了。
读书人,秉承君子之道,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旦白马书院真的这么做了,不但在江湖上,便是在庙堂、读书人中,亦会名声扫地。
所以,白马书院一定会死保成儒。
这就形成了一个死结,你要杀,我不让你杀,怎么办?
只能动手,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
故而,白马书院和落日山,王落日和白马书院院主,一定会大打出手,纵然不会血流成河,亦绝对不会雷声大雨点儿小。
白马书院和落日山同为洛水三大宗门之一,虽然实力稍有差距,但也不是十分悬殊,可谓势均力敌,所以争斗绝不会轻易结束。
到时候,王落日可就没空找他麻烦了,甚至可能,忘了。
毕竟,自家亲亲儿子死了,谁还有空记得一个烂弟子的仇,遑论王落日有那么多弟子。
当然了,最好的结果是王落日被白马书院的院主给打死,那便再好不过了。
虽然不可能,但想想也无妨。
这便是叶青的最终目的,而之前所做的一切,例如杀成毅,削弱王阳的实力,拖延时间等白马书院的人来,都是为此所做的铺垫。
这个计划中,最关键的一环,是如何让王阳在众目睽睽之下死在成儒手上,而不会让别人怀疑到他头上?
对于别人来说,比较困难,但对于拥有诡经的他而言,并不难实现。当然了,前提是让王阳身受重伤,这样一来,命运之痕才会发挥威力。
命运之痕虽然强大、神秘,可影响对方的命运轨迹,但只能通过一些细微的事情,一点点来影响对方,形成所谓的命运,而无法直接杀死对方;而且越强的人,命运之痕对对方的影响越小。所以,他只能一步步剪除王阳的羽翼,在千佛殿内重创对方,使其实力大减。
这样一来,命运之痕才会起作用。
事实上,纵然如此,诡经也足足消耗了三枚银色龙神符文,才达成目的。
虽然他有些心疼,但想想日后没有人虎视眈眈在侧的日子,一切都还是值得的。
“完美无瑕,毫无破绽,千衣无缝,嘿嘿,为自己的智商点个赞!”
叶青笑眯眯地打了个响指,将地上自己残留的痕迹都消除干净,心旷神怡地返回千佛窟。
他当然不会忘了,自己来千佛窟的目的是为了焚风,而不是坑人。
坑人只是顺带的,主次要分明。
回到千佛殿后,千佛殿已经变了一个模样。
千佛殿内,所有的尸体、血肉和污秽,尽被三色神风湮灭一空,露出千佛殿本来的面目。
一念成沧海,一念化桑田。一念斩千魔,一念诛万仙。 唯我念永恒 这是耳根继仙逆求魔我欲封天后,创作的第四部长篇小说一念永恒...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无意中获得了一枚运气骰子,还穿越到娱乐业匮乏的平行位面,王昊这下牛逼了。 运气骰子的六个面分别是非常倒霉,倒霉,普通,好运,非常好运,神级好运,每天...
在破败中崛起,在寂灭中复苏。 沧海成尘,雷电枯竭,那一缕幽雾又一次临近大地,世间的枷锁被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就此揭开神秘的一角...
穿越三年,长在乡间,有母无父,不见大千。就在张寿安心种田教书的时候,有一天,一队车马造访,给他带来了一个未婚妻。当清俊闲雅的温厚乡下小郎君遭遇美艳任性的颜控千金大小姐,鸡飞狗跳的故事开始了。...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要强求。 这是一个长生果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