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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体本能控制不住地颤抖。
快动起来,别让他看出端倪了,我默默在心里告诫自己。
可恐惧已经被刻入了本能,他似乎也在观察我的反应。
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我,一如那一晚,他捅了我以后,我倒在地上,他就是这么居高临下盯着我。
不说一句话,一直到我失去意识。
我的目光落到他左手拎着的死鸡身上,原来他是去杀鸡的。
当即便花容失色叫了起来,“啊,好多血!”
我的叫声引来了其他人,一个大婶连忙过来赔不是。
“不好意思,惊扰到陆太太了,这是新来的不懂事,刚杀完鸡还没来得及处理。”
我的恐惧不能伪装,那我只能放大。
我一手捂住眼睛,“吓死我了,我一过来就看到他拎着带血的菜刀。”
大婶踢了他一脚,“还不给陆太太赔罪!”
“对不起,陆太太。”他的声音很粗,一点都不好听,好似嗓子被火烧过了似的。
“快走快走,把刀和死鸡都拿走,真是吓死人了。”
他拎着鸡在大婶骂骂咧咧中走了,而我早就吓得浑身发抖。
多怕他一转身就给大婶一刀。
这种不咬人的狗才是最可怕的。
电视剧里演的反派在伤害主角之前必然会巴拉巴拉说一大堆有的没的,最后错失机会。
事实上真正心狠手辣的人才不会有一句废话。
他甚至在跟踪我的时候收敛了脚步声,毫无预兆就用刀捅穿我的身体。
从头到尾干净利落,没给我生还的机会。
大婶见我脸色苍白,知道我这样的千金小姐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没见过这么血腥的事,被吓到也很正常。
“陆太太吓坏了是吧,没事的,只是几只鸡而已。”
我抚了抚惊魂未定的胸口,“第一次见到,是有些吓人,我迷路了,才不小心走到了厨房这边。”
“陆太太,我带你回去。”
“谢谢。”
我扫了一眼消失在雪地的人,他走过的地方留下一道道血痕。
他拎着的仿佛不是鸡,而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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