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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节后,长安下了入冬的第一场雪,雪并不大,伴随着小雨,不仅泥泞,更添阴冷。天气冷了,被薛朗建议取名叫做“宜家”的棉具店生意却十分的好,只短短几天,就卖出去许多棉制的寝具。
每到冬季的时候,薛朗就特别怀念现代。食之不尽的蔬菜和水果,只有挑食不想吃的,哪里会有想吃吃不到的。
唐朝是没有雾霾,河水也清澈,轻松就能达到饮用水标准,环境好得一级棒,但是,物资的缺乏,交通的不便,只这两点便足以让薛朗这个穿越青年蛋疼!
但穿都穿了,还能咋滴?只能努力的让自己过得好一些,舒适一些,其他的,便全靠适应和将就。为了一口吃的,薛朗感觉真是操碎了心!
过完冬至,在冬狩之前,叶卿和江临终于回来了!
大胜而回!
圣人敕令大开南门,着太子建成率领文武百官,于南城门处迎接。朱雀大街披红挂彩,迎接得胜的将士们归来。
薛朗自然也参加了这场迎接仪式,他个子高,站在官员的队伍里,也不影响他细细打量久别的江临和叶卿——
江临明显可见的黑瘦了许多,但眼神却比之过去自信不少,神情坚毅沉稳,因神态气质上的改变,看着比之过去老成,再不复过去的少年感。
男人的自信多是靠事业建立。江临武艺高强,只为人谦冲,过去看着有些懵懂之感,如今,经过战争和领兵的历练,已可算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
今后可不能再把他当小孩子看待了!
薛朗微笑着看着江临跨上战马,接受人群的致意与欢呼,今天的荣耀是属于叶卿和江临的,这是他们用性命拼搏而来,理所应当!
他并不急着与江临共叙别情,圣人将在麟德殿举行庆功宴,届时,该好好与江临喝上两杯,贺他得胜归来才是。
想是这么想着,但因为是大宴,参加的朝臣众多,叶卿和江临又是主角,叶卿一如既往的是个酷哥,沉默寡言,不善言辞。
与之相比,笑容不断地江临却显得更为亲和活络。薛朗看着,这二人或许是经过阵仗上的合作的缘故,竟似十足的默契,好几次,在叶卿冷场后,都是江临主动去活跃气氛,配合得颇为默契。这也算是意外地收获吧?
薛朗看得好笑,乐得旁观。
“大哥,小弟回来了!总算不负大哥期望,得胜归来!”
好不容易,江临终于得以脱身过来,见他就欲行礼,薛朗连忙扶住他,道:“你我兄弟之间,不用这么多虚礼。这里也不是叙话的地方和时机,旁的得空再说!来,你我饮一杯,庆贺你得胜还朝!”
“喏!多谢大哥,小弟先干为敬!”
兄弟俩喝了一杯后,江临又被人叫走劝酒——
他得胜还朝,军功在身,是这场宴席的主角,也是大家眼中的新贵,凑趣也好,真心敬佩也罢,自然是人群的焦点所在。
时机不对,薛朗自然不会妨碍江临,想了想,主动找上叶卿:“子鸣,来,我敬你一杯,祝贺你安然归来,得胜还朝!”
“多谢薛郡公!”
叶卿毫不迟疑的举起酒杯,薛朗笑起来:“我都叫你子鸣,你还叫我郡公?你与阿临既然已经成了好朋友,不如也称我一声大哥如何?”
叶卿眼睛一亮,默默看薛朗一眼,看他语出至诚,爽快的改口:“薛大哥,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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