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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节往事
被俘的暴民足有上百人。他们的双手被死死铐住,用绳索前后串在一起,在佣兵的呵斥与殴打下,慢慢带出了村子。
他们是佣兵的战利品。
所有战俘都要运回爱玛拍卖行当作奴隶出售。暴民比普通人强壮得多,长时间在荒野上生活的他们,拥有很强的抗辐射能力。尤其是那种几乎任何东西都能容纳的肠胃,使得他们能够接受的食物种类比一般人多得多。这种营养来源的确让人感觉很不舒服,却能够让他们的身体长得更壮,干得活儿也更多。
“快点儿,都他妈的给我走快点儿,你们这群肮脏下贱的猪——”
洛克走近队尾,狠狠吸了一口所剩不多的香烟,带着残忍无比的冷笑,把通红的烟头用力拧按在走得最慢的暴民背上。刺耳的惨叫声与皮肉烧焦的糊臭交织在一起,最终被佣兵队长近乎神经质般的狂笑所掩盖。
“你为什么这么恨他们?”林翔有些奇怪。洛克看上去不像是那种特别残暴,并且有着虐待嗜好的变态者。可是从他的眼睛里,却释放出对暴民刻骨铭心的仇恨。
洛克抬起头,望着从天边席卷而过的茫茫风沙,从微抿的嘴里狠狠喷出一股浓密的烟:“来吧!给你看点东西。亲眼目睹之后,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作出相同的举动。”
暴民村庄的规划与普通的集镇类似。一条宽敞的大路贯穿了整个村子,圆形的茅草屋三三两两围聚在一起,转朝内圈的部分,都开有可供进出的小门。
俯下身,从低矮的门洞钻进村落里体积最大的一间屋子,林翔立刻闻到一股非常恶心的腐臭。洛克从口袋里摸出一包香烟,抽出两根,递给他一只,点燃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指着左边一张用厚木板拼成条桌,淡淡地说道:“自己看吧!”
桌子不高,却很长。上面竖立着数十根手臂粗细,差不多半米来长的木桩。桩底与桌面的接触部分,被粗长的铁钉固定着,顶部则插着一颗完整的人类头颅。
那是一颗男孩的人头。从体积大小判断,实际年龄大约在八、九岁左右。微微张开的眼睛里,露出腻白色的眼膜,颈部的伤口被石灰封死,整颗头颅似乎经过简单的防腐处理,面部皮肤已经出现微小的皱痕,干枯的头发从头顶散乱垂落下来,失水的嘴唇显得有些干裂,尤其是唇线边缘,完全被恐怖的紫黑色所覆盖。
所有木桩上都插着头颅。有男的,也有女的。他们的年龄都在十余岁上下,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僵硬的面孔,还保持着临死前惊恐、疑惑、绝望、挣扎的固定表情。
林翔觉得自己的身体在忍不住地颤抖。他开始有些理解洛克先前的各种举动,但是他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所有人头的嘴唇表面,都涂着一层鲜红的颜色。那显然不是死者自己的意愿,而是制造这些可怕器具的暴民所为。
“这些家伙有着非常变态的嗜好——他们喜欢给死人化妆,并且以此作为装饰。”
洛克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听上去就像是死去的亡灵,对恐怖的定义做出解释:“暴民每次捕捉到猎物,都要挑选出最鲜嫩的部分,也就是人类中的孩子,对他们所谓的神进行献祭。他们会用斧子把孩童的头砍下,躯体和四肢分割开来,用新鲜的内脏做成各种只有他们自己才看得懂的图画和符号。这种血腥邪恶的仪式结束之后,死者的身体会被他们分食,头颅则会当作战利品和装饰加以保留。你看到的这些其实并不算太多,我曾经带队剿灭过一个暴民建立的城市。在他们所谓的酋长宫殿里,用木桩插在墙壁和地面上的死者头颅,足足超过了五千……那些干枯瘪缩的标本,全部都是孩子。”
“这个世界不存在秩序和法律。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偶尔也会为了食物杀死身边的弱者。那毕竟是少数,城市守卫者也会对此加以控制。但是这些家伙完全不同,他们虐杀仅仅只是为了满足残忍的天性和捕猎的快感。他们会肆意玩弄自己的猎物,直到活活折磨死。他们几乎不会什么生产,唯一的食物来源就是掠夺和杀戮。在他们看来,只需要付出野蛮的力量和暴虐的狰狞,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属于自己。如果你到村子里其它房间走走,一定会发现悬挂在房梁顶上风干的人体残肢。那就是他们的食物,甚至就连刚刚生下来的暴民婴儿,他们也会用人肉煮成的浓汤来进行喂养。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残暴的生物——”
最后一句话,愤怒的洛克几乎是咆哮着狂吼出来。不等林翔回答,他已经抬起手中的突击步枪,对准排列的木桌上的死者头颅狠狠扣动了扳机。密集的子弹撕裂了前行方向上所有的东西,炸雷般的枪声和疯狂的咆哮混合在一起,林翔所能看见的,只有被子弹打得四散横飞的碎片,还有洛克那张因为暴怒而扭曲变形的脸。
他飞快地更换着打空的弹匣,滚烫的突击步枪散发出浓烈呛鼻的硝烟味,洛克如同一头被激怒的狮子,彻底失去了控制。他拔出腰间的手枪,不顾一切地朝着被打得面目全非的房间拼命倾泻子弹。直到枪膛里发出“嗒嗒”的空响,又拔出别在腿部的匕首,瞪红眼睛朝着虚无的空气和烂得不能再烂的木桌猛烈狠劈。。。。。很快,耗尽全身力气的他,像垂死的野兽一样站在房间中央,用呆滞疲惫的目光看着自己造成的这一切。突然,猛地瘫在地上,双手紧紧抱住头,歇斯底里地失声痛哭起来。
林翔没有说话,也没有制止。他缓缓走近洛克,蹲下身,从对方半开的胸袋里取出烟盒,抽出一支点燃,抽了一口,把微湿的烟嘴塞进佣兵队长翕张的口中。
“六年前,我住在距离这里很远的一个农场。”洛克说话的速度很慢,声音有些恍惚,听上去就像是溺水者获救后的呻吟:“那里有我的父母、朋友,还有我的老婆……和儿子。”
“那是一个很小的镇子。土地不算肥沃,收成也一般。但那个时候我很幸福,因为能够和家人在一起。晚餐,是一天当中最快乐的时光。我儿子托尼总会爬到他爷爷的大腿上,淘气地去揪那团总也够不着的胡须,妻子杰西娜会从厨房里端出新烤的面包,母亲把分好的食物用盘子装上,送到每一个人的面前……呜呜,杰西娜总会把她的那份悄悄给我一半。那时候,她总是说,干活儿的男人,要吃饱一些。呜呜……”
洛克抽泣着,哭得像个孩子。
“暴民毁了我的一切——那一天,当我拖着木车,用粮食从城里换好衣服和盐回来的时候,整个农场已经变成一片火海。暴民抢走了所有东西,杀光了镇上所有的人。杰西娜被绑在农场门口的木桩上,只剩下一具勉强保持完整的骨架。那些凶残的野兽……竟然把她身上的肉全部啃光。”
“也就是从那天起,我加入了索斯比亚,成为一名复仇的雇佣兵。我要杀光这些肮脏的野蛮人,用他们的血和脑袋,来祭祀死去的亲人。呜呜……呜呜……”
洛克抖索着手,从贴身衣袋里摸出一张泛黄的照片。
上面有三个人。右边的女性身材丰满,长着一头漂亮的金发。中间的男孩大约有四岁左右,笑起来的样子非常可爱。左边的年青男子,外表没有洛克现在的沧桑,光滑的面颊上少却了粗硬的胡须,眼睛里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林翔接过照片,下意识地看了洛克一眼。
除了外貌与照片大体类似,现在的佣兵队长只剩下冷血、暴虐。如果说照片上的洛克是一个幸福快乐的青年,那么现在的他,只是一只孤零零走在荒野上,独自对着寒月凄凉嗥叫的狼。
午后的荒野,气候仍然有些闷热。高达两米的柱状仙人掌矗立在沙砾间,乌黑坚硬的尖刺密集的从生在脆弱多汁身体表面,彻底杜绝了所有想要大饱口福生物们的幻想。
被绳索捆绑住的暴民们弯着腰,躬着身子在荒野上缓缓行进着。与其说他们在走,不如说是在爬。只不过,两只手臂没有撑在地上,而是被冰冷的手铐牢牢固定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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