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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命案(第1页)

洛阳令,名叫沈佺期,年四十有三。

此人是上元二年,也就是公元675年进士及第,由协律郎累迁至考公员外郎。后因受贿入狱,但不久之后便出狱复职,成为武则天极为宠信之人,后迁为给事中。

此人在历史上,可算得上是毁誉参半。

他与宋之问齐名,并称‘沈宋’,近体诗格律谨严精密,是律师体制定型的代表人物。

后人曾有评价:沈宋之新声,燕许大手笔,由此初唐之渐盛也。

沈宋就是沈佺期和宋之问,燕许大手笔则是苏颋和张说。由此可见,在文坛之中,沈佺期绝对是一个宗师级的地位。但是,后人说起他的诗词时会予以肯定,但谈起他的为人,则大体上是以一种鄙薄的态度,对沈佺期的德行和人品极为不屑。

而事实上,沈佺期得宠三十年,基本上都是在皇帝身边做应制诗,并未掌握过实权。

此次暂领洛阳令,也是因为张同休被贬,武则天一时间找不到合适人选,所以让沈佺期暂代洛阳令的职务。一旦有合适的人选,沈佺期还是会回到武则天身边。

杨守文知道沈佺期,也知道宋之问。

但对于这个人的了解并不是很多,就如同他知道贺知章,但仅限于贺知章的诗词。

在洛阳县衙里,杨守文见到了这个在后世毁誉参半的文坛宗师。

四十三岁的沈佺期看上去很清瘦,穿着打扮也非常简朴,如同一个邻家大叔一般。

“青之。我昨日因为有事。未能参加总仙会。却不想错过了一段佳话。”

沈佺期见到杨守文,表现的很客气,也很尊重。

这也正常,杨守文昨日在总仙会上可算是扬名立万,大展神威。哪怕沈佺期这样的人,在听说了之后,也会为之敬佩。如果杨守文只是两三首佳作,沈佺期未必会如此。可是八十一首……哪怕沈佺期是宗师。在杨守文面前也不会拿捏做派。

杨守文连忙躬身道:“县尊客气了,昨日小子不过是吃多了酒,发酒疯罢了。”

沈佺期闻听,却哈哈大笑:“青之,若人人能发得你这种酒疯,相信圣人会非常开心。”

“云卿,到底什么事,还派人把青之唤来?”

贺知章是个古道热肠的人,特别是昨夜在杨守文家中吃了一坛清平调,更把杨守文视为知己。

杨守文被招来县衙。贺知章也跟着过来。

有他在,就算是洛阳令想要对杨守文不利。也必须要考虑一二。

更不要说他虽然和沈佺期算不得好友,但也有些交情……

沈佺期闻听,不禁露出了苦笑。

“我这县令,不过是暂代而已。

本以为平平安安混到新任县令就职,却没想到……青之,我问你,你家中可有一个叫做扎布苏的仆从?”

“扎布苏?”

杨守文愣了一下,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

“这个我却有些模糊了,不过这名字倒是有些熟悉。”

“是吐蕃人。”

“哦,我想起来了!”

说到吐蕃人,杨守文立刻想起了这扎布苏何方神圣。

这家伙,不就是郑灵芝给他送来的奴仆吗?记得他水性很好,还帮着杨守文探查过宅中水池的水门。不过,杨守文对他了解不多。平日里扎布苏都是在前院做事,主要有乌尤和杨从义管理。他身为一家之主,哪有精力注意这个扎布苏呢?

“如此说来,这扎布苏是郑校尉在集市上买来?”

“是!”

杨守文疑惑问道:“县尊,扎布苏到底惹了什么祸事?”

“祸事?”

沈佺期闻听,笑着摇摇头,“他倒是没有给我招惹祸事,但可能会给青之你引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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