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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德根留在老家可不是恋家,他单纯的不想移居到不列颠,给罗斯人办事捞取个人财富,这是他的目的。
他知道自己会被罗斯公爵重用,今日的集结他也竭力的想在人群中表现自己,他眼睁睁的看着老布林歌德这个老不死的又把的小儿子也推出来,瞧瞧这阵势,怕是此子要被罗斯的留里克委以重任。他拼命的想要得到留里克的注意,好在他的功夫没有被白费。
只是情况变得也太过微妙了。
莫德根立正站直,恍若一根杵在雪地的木桩。
他在众多男人里身高不高不矮,那么作为一个男人,矮个子的成年男子大抵不宜做一个好勇斗狠的战士,这里当然不排除一些矮个子狂人,由于留里克希望的组织一支人员体型尽量相近队伍,暂时只能出此策略。
那些人摘下自己的贴皮盔,与略感尴尬的莫德根比肩高。
“喂!别踮脚尖。”
“你这么矮,等过几年长高了再来!”
难得一个趣事,围观者尽是混入一群起哄的家伙。
自然也有膀大腰圆的狠人站了出来,对于这种人才,自然是留里克亲自一指钦定录用。
人员甄选的工作耗时一个下午,有意参军的少年因为明显过于柔弱都被刷了下去。
当然,少年的柔弱也仅仅是相对于各路维京势力的战士。
他们这群崽子对于不列颠和法兰克临时征召的农夫仍有优势。
夕阳下,留里克自诩已经完成了自己的目标,事情落实速度之快让人惊喜。
他基本招募了构成一个旗队的步兵人数。
一支旗队当有多少人?留里克很早就制定了一个标准,即十人为“组”,三“组”为“船”,三“船”为“百人队”。
每个“百人队”可以组织起一面坚固盾墙,四个“百人队”即可组织起方形阵列。
北欧这片地域学习模仿旧罗马的步兵阵型是有益的,但留里克不是单纯的模仿者。
一支步兵旗队的战斗人员当有四个百人队,三支专司搏杀,一支主职远程箭矢。
另有旗队的旗队长和侍卫构成一个指挥中枢。如此一来,旗队这一相当于营级作战单位的队伍算是完成满编。
留里克清点人数,以探险家莫德根为标杆,便选出了四百五十人。
虽是还不到构成满编的五百人,其兵力已经让留里克满意。
只是这群人毕竟还是彻头彻尾的蛮子,他们要学习罗斯的战斗方式!
留里克倒是有一个非常简单的手段,只因眼前就有现成的老兵呢。
自带武器的男人们认定跟着罗斯人打仗,个人一定能捞到很大财富。然队伍需要一个指挥者,大家亦是好奇,想不到留里克大人招募了兄弟们,还要更惊喜地将队伍拆分成更小的部队。
这有必要吗?
留里克摆出的小榷场在下午就开始售卖来自罗斯的紧俏生活用品,它们数量不多很快就被抢购干净。
买家以食盐作为货币买到欣怡之物,现在即便傍晚了,众多民众还在饶有兴致地围观罗斯公爵留里克点兵。
一个身材偏单薄的少年在发号施令?这场面着实妙趣横生。
“你们要像罗斯人战斗!”留里克奋力说道,“所以你们必须组成一支旗队。我现在选定莫德根,为你们这一众人的旗队长!”
留里克的宣布立即引得轩然大波。
选举就有壮汉站出来,带着怀疑的脸质问:“大人。莫德根善于远足不善于伐木,他绝对不是优秀战士,即便是我们的打斗比赛,他总是失败。”
有人如此说话,跟风者比比皆是。
留里克伸出右手示意他们闭嘴,又转头质问心思复杂的莫德根:“给你做旗队长的机会,你愿意吗?”
“我……”莫德根真是犹豫不决,只因他本人就不具备服众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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