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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退?我们是规避,这是战术。别人拳头砸过来,你还要把脸迎上去?你不会躲吗?”菲斯克非常排斥“撤退”一词。
他又想了想,觉得也不能便宜了这群勃艮第人,这便左看右看,欣然看到那些烹煮麦子的陶瓮,嗡下的火堆仍在燃烧。
“我们得不到,也不能让他们得到。”愤愤然的菲斯克再下命令:“把篝火余烬扔到木屋,把缴获的马全部捅一剑。”
布洛迪大吃一惊:“把马给杀了?”
“快!”菲斯克挺足了胸膛怒吼道:“把马杀了!把驴子杀了!把房子都烧掉!”
“好吧。”布洛迪狠狠点头,罢了策马指挥自己的部下赶紧实施破坏。
罗斯骑兵得到的居然是大肆破坏战利品的命令,他们大惑不解却有不得不行动。
缴获自勃艮第人的战马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训教,它们就能听懂罗斯人的命令词汇,公平的说现在这些马匹的确不容易管教。
如此战马牵着走用以充当驮骡没问题,立刻乘骑作战还不够。
战士们只能抱憾地对着马胸膛迅猛刺一剑,在众马的躁动惊恐中,所有缴获的马匹都废了。
多亏了菲斯克实施了各百人轮流巡逻的制度,一部分罗斯骑兵始终保持着立刻作战的能力。
一支百人队最先目睹那些马踏烂泥的庞大骑兵军团,相对的是勃艮第军也看清了传说中的罗斯骑兵。
“该不会是勃艮第人?”一位伊尔门湖出身斯拉夫裔百夫长,自知迎战就是蚍蜉撼树,他果断命令:“立刻回营,告知菲斯克老大勃艮第人来了。”
这部分罗斯骑兵转身就跑,将后背亮给敌人。
此举在过去被罗斯人当做懦夫的象征,部落时代的一些勇敢者文化,根本不适合大规模作战。
他们的身后背着标志性的大圆盾,在马鞍两侧的布袋都插着大量箭矢。
这支百人队确有一战之力,但身经百战的百夫长太清楚法兰克人的那套骑兵战术了。
角弓的有效射程有一百步,要想击穿敌人甲衣的致命射击,彼此距离就要缩减到二十步(约30米)。眼光下那些骑兵身上泛光,怎么看都是集体穿着重甲。马皮黑黢黢得,远远看去好似还有大量的皮甲(其实的满是泥巴的马衣)。
敌人很快会通过泥淖,阻碍马蹄的泥巴消失,人数庞大的敌军速度会更快。
看看那些敌人,清一色的举着惊人长度的矛。值此逼仄的环境下,弓骑兵如何做到机动展开?
当罗斯骑兵与敌人达到了角弓抛射可及的距离,如此距离敌人不过喘口气的功时间就能冲到。
再说,就算射击了,估计因为距离太远,破甲箭簇卡在锁甲铁环里,那杀伤相当于臭虫叮咬。
倘若如此短暂的时间里,罗斯骑兵无法于侧翼规避消解敌人的冲劲,大家的结局就是被勃艮第骑兵军团的骑矛戳得千疮百孔。
一位百夫长能想到这一点,菲斯克与布洛迪对局面的严峻性有着更清楚的认识。
与此同时,进军的勃艮第骑兵们,他们紧紧跟随勇敢的国王“小狼”威尔芬,在发现前方的敌人,以及更远处明显的城市,所有战士顿时大喜。
勃艮第军声威大震,高兴得威尔芬胳膊都在颤抖,以至于骑矛都抓得不是太紧了。
“战士们!”他大声呐喊:“是诺曼人!杀尽他们!一个不留!”
他的呐喊被骑兵冲击的轰鸣掩盖,不劳他进一步命令,广大骑兵分分放平自己的骑矛,再集体放低身子。
终于,在烂泥地与浅水里折腾一段时间的勃艮第骑兵,马蹄终于站在了坚硬草地上。
与此同时,巡逻的百夫长早已带着他的伙计们撤回打赢,并完成归队。
两支骑兵队在营地完成集结,连带着同盟的阿洛维斯与他的伙计们,也都紧张万分地上了马。
在他们的身后,驻扎的村庄营地已经燃起明火,放在木屋内的大量粮食已经陷入令人窒息的浓烟中。
“大哥,还有些东西来不及搬运,怎么办?”布洛迪焦躁地问道。
菲斯克赶紧询问:“箭、粮食、肉干,带得如何?”
“尽量带了。”他再补充一个:“尽量带在身上了。”
菲斯克听得出来,再看一眼布洛迪有些难堪的表情,一定是还有很多必要物资没时间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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