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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支钢笔的,凌云的目光就被那只钢笔给牢牢粘住了。
因为这只钢笔凌云再熟悉不过了。
这不就是自己父亲经常随身佩戴的那只钢笔吗?
听自己父亲说,这支钢笔是当初母亲送给她的定情信物。
而且在钢笔的笔身上面还写着父母两人的名字简写。
自己父亲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向自己炫耀一遍。
所以,凌云一眼就认出了这只钢笔。
随后凌云伸出手,将这支钢笔拿在手上,然后将笔帽打开。
凌云瞳孔猛的一缩。
果然在笔头上面,有一行细小的字,那正是自己父母名字的缩写。
这支笔正是自己父亲的。
而这时,小商贩的老板看到了凌云拿起了这支钢笔。
以他多年的经商的经验能够看得出凌云特别喜欢这支钢笔。
眼睛一眯便给出了价格。
“客人要是喜欢的话,给50银币就可以了!”
老板上来就给出了一个极高的价格。
因为他知道喜欢的人,再高的价格都不会拒绝的。
一开始老板收这支笔的原因就是看中了这支笔的外观,这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笔的样子。
以为能卖出一个很好的价格。
但是事与愿违的是。
这只钢笔已经放在他这里太久太久了,久的连这里的所有商品都已经卖完一遍了,这支钢笔都没有卖出去。
而今天好不容易遇到了喜欢这支笔的人,他必须将这支笔卖一个好价格。
这个时候,菲尔德看到凌云停留在了一处小商贩的摊位前面。
而手上似乎还拿着什么东西看起来爱不释手的样子。
随即,走上前。
还没有等菲尔德开口凌云便率先先对菲尔德说道:“我要买这个东西。”
听到凌云的话,菲尔德有些惊讶,但是看到凌云特别喜欢的样子,也没有说什么。
就准备直接拿钱付款了。
“这个多少钱?”
“不贵的就50银币!”
听到价格的菲尔德,差点没把下巴给惊掉。
“就这小东西要50银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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