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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大易朝27年,李青三把主角的时间定位到了两百多年后,然后书生叶凡一次闲逛中感觉一个玉佩很有亲切感,把自已后半个月的饭钱给拿了出来买了这个玉佩,还一边厚颜无耻的表示“到时候要多去杨兄家吃上几顿。”
把一个十六岁穷书生随心所欲,没控制力的模样描写了出来,突出一个又菜又爱玩,还穷嘚瑟的模样,毕竟爱玩的年纪,谁没个头脑一热的时候,喜欢,就买了。
随后经典的手受伤,血滴在买来的玉佩上,玉佩吸收了血液发出一道光芒,认主成功,这世界虽然没泥头车,全险半挂,但有豪华马车,叶凡在街上救了一个差点要被马车撞到的孩童,结果自已被撞死了。
等叶凡醒来时,和救了他的老者一交流,才发现自已竟然来到了景国末年,两千多年前,在老者孙女的照顾下,叶凡身体好了起来。
景国末年,两千三百年前,因皇帝昏庸,官吏贪婪,土地兼并,又天灾不断,民不聊生,在青帆军揭竿而起举兵造反后,天下迎来了一片战乱,各路豪强,历史名人粉墨登场。
叶凡凭借着知道历史走向,用自已远超时代的知识和技术,提前押宝周太祖,在周太祖还未起家时便和他交好。
每次拿出超越景国时代的东西的时候,着重描写周围人的惊讶,震惊表情,借助历史走向,收名臣,招神将,美人揽入怀中,和周太祖亲如兄弟,两人生死相交,经过多年,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横扫天下,建立大周,迎来新时代。
叶凡被封为一字并肩王,却并未参加朝政,而是急流勇退,放弃权利,请愿别再任何书上留下自已的痕迹,携七个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美女隐居,过上富足美满的生活,全书完。
一共一百来万字,李青三花了两百天写完,一开始打算是每天写四千字就好了的,但最后越写越顺手,很多情节直接照抄历史事件就好。
写的就越来越快,并且很多可能被敏感的内容都是一笔带过,不涉及深层政治,纯粹的历史爽文,景国不太聪明的叶凡到了古代智商立马天花板,情商拉满,嘎嘎乱杀,无所不能,景国之后出现的任何发明,只要是跨时代的,叶凡都会,别管他一个十六岁书生怎么会的,就是会。
魅力值也突破天际,口遁名人,把那些历史上的人精智商降低,叶凡一番演讲,纳头就拜。美人倒贴,看到叶凡后都情不自禁的想要嫁给他,哪怕他都三五个老婆了都不在乎,看中的是他整个人,只要对自已好,就愿意嫁给他。
或许在历史文小说中,李青三的景周演义并不严谨,但是他爽啊,行文流畅,一路顺风,神器双鱼佩除了在开头带领叶凡穿越后就没什么作为了。
也是李青三刻意没有在自已第一部小说中出现多少超凡力量,除了一开始当做背景出现的盘古开天外,他就是一个普通的爽文穿越小说。
李青三的小说从写的时候就开始找书铺老板去谈连载合作,大易朝已经有连载的方式了,他们是按照一册一册来出书的,一般十万字左右一册,并且那些书生的更新速度很慢,大约三个月才能出一册,还经常性停更,断更太监更是屡见不鲜。
但自从李青三来了后,这种方式就被打破了,他二十五天就能出一册,后期码字顺利了,以前没写不知道,写了以后发现,原来自已有写小说的天赋,更是爆种,十五天出一册,那些三五个月不见后续的作品早就被弃之如敝履了。
是,没错,李青三写的文笔不如他们,但他写的简单易懂,而且量大,并且故事性拉满,历史上的名将在听主角指挥,这种爽点是这个时代的人不曾写出来的,而且量大。
等你出一册得功夫,李青三已经六七十万字了,和那些风花雪月,妖娆凄美的故事不同,李青三还科普了许多历史知识,许多知识都是大众所知的。
比如张元帅领兵夜夺十城,韩定国天狼山阵斩陌方云,故事广为流传,大家都知道怎么个事,不过也就知道个大概,但进入具体细节。
知道的人就不多了,李青三就设置成主角叶凡出谋划策,神机妙算,那些细节都是叶凡告诉他们的,由叶凡指点的这两员名将建功立业,斩将杀敌,算是故事的小高潮。
就算翻开历史书,除了没有叶凡这个人名之外,一切的细节都和叶凡说的一模一样,好像是历史书上抹去了叶凡的功绩一般。
因为李青三就是对着历史书上抄来的,当然一模一样了,只是借了主角之口说出来而已。特别是最后点睛之笔,在结尾的时候让叶凡请愿别再任何记载上留下自已的痕迹,更是为这古代穿越爽文,留下了一丝科幻小说的味道。
至于为什么要请愿,叶凡对周太祖的解释是他只是一个希望看到和平的人,只是看到乱世,不忍百姓受苦,才下定决心出世拯救天下,本质上不慕名利,不贪财色的人。
只想当个普通书生,结庐而居,养狗喂鸡,说完后驾着豪华马车,带着七个老婆,隐居去了。
在完结的最后还不忘装逼,要不说是爽文呢。
。。。。。。
“清风,这是这次的分润,二百两,你点点。”书铺老板对着李青三喜笑颜开,自从李青三来找他合作,他这书铺生意一天比一天火爆,赚得盆满钵满,他虽然只是为了爱看书而开的书店,不是那羡慕钱多的人。
但奈何,这次的钱实在是过于多了,尤其是景周演义的最后一册,小说完结的时候,许多追书的书迷乌央乌央的,他这书铺还装不下,特意在铺子外面搭了个摆书的摊子。
书籍的火爆带来的人流量还提升了兴业街周围产业的营业额,从周围邻居脸上的效果来看,这段时间他们赚得不少。
“多谢文叔。”接过张文递过来的钱袋,李青三掂量了一下,露出满意的笑容,二百两,一两能换一千文钱,两文钱能去吃一碗面,一顿两碗,一天三顿,这二百两够他吃四十五年的面的。
和别的作者给书拿固定的钱不同,李青三和张文签的是分成,三七分,他得三成,他只出内容,其他印刷,装册,宣传,都不归他管,也就是李青三在这两条街上面声望不低,张文也是看着李青三长起来的,思考了一下也就答应了。
主要是张文也被李青三第一册那新奇的故事吸引,觉得就算这书不火,也绝对不会亏,谁能想到未来的人突然到了过去,与古代的名人发生故事呢,而且还是长篇的故事,咋想出来的,好有意思,再看一眼。
书中还编排了不少名人趣事,张文是老读书人,也算是好修养,但当他看到书上写道张兰张丞相偷鸡的时候,还是非常愤怒,张丞相千古名相,还和他是本家,李青三这不是抹黑他本家吗,为此还特意找李青三理论过。
李青三面对质疑,从店铺书架上拿出一本《周国。国志》,熟练的翻了几页,在一个不知名的犄角旮旯指了一下:“景元帝末年,岁末,无一果腹之物,兰夜窃邻巽羽,烹之曰:甚香。”
瞪大眼睛的张文眨了眨双眼,不可置信的说道:“这,这。张丞相的事,怎么能算偷呢,你看他后来发迹了,不是还了邻居一间大房子吗。”
李青三看着张文:‘两家关系好。’‘补偿了不算偷’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李青三都哄笑起来,店内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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