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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报官(第1页)

(感谢书友时千与再次的500币打赏~)

卢家每年给县尊大老爷多少孝敬银子?大老爷会胳膊肘往外拐,替一个没权没势的小子做主?

“还愣着干什么,给我狠狠的打,在店内的人一个不要放过!”

宁修毫不犹豫的遁了。

事实上,他确实没有想到卢闲这个愣头青敢真的砸店。

做恶人之前不应该把对方的底细背景调查的清清楚楚吗?

宁修宴请张懋修等官宦公子就是为了传给给卢家一个信号,莫要装逼,你上面有人,咱上面也有人,且比你的人还要牛逼。

可问题是卢大少爷似乎完全没有正眼瞧过酒楼里的‘食客’,不但命令手下砸店还把尊贵的‘食客’一起打了。

这下事情可就闹大了。

卢闲是有备而来,恶仆人手一根木棍,又有人数优势。

以张懋修为首的官宦公子虽然练过几式拳脚,但毕竟不是练家子,很快就会招架不住。

假使宁修继续留下,也只是个拖累。倒不如按照张懋修的吩咐速速前往县衙报官。

死道友不死贫道,这是宁修遵奉的人生信条。

索性卢家的人是冲着砸店去的,张懋修这些官宦公子只是被殃及的池鱼,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他们挨一顿卢家恶仆的打也是好的,至少可以把问题上升到一个较高的层面。

文的不行,那只能来武的了。

宁修不认为县尊大人会为了区区一个卢家得罪这些官二代。

卢家?

也许在江陵地方有些许的势力,但跟这些当权的官宦子弟或者勋贵比起来就是个屁。

哎,既然非要把事情搞大,那就莫怪宁修心狠手辣了。

懋修兄,你们且再忍耐片刻,宁某去去便回!

宁修脚下生风,很快就绕过一个小巷子来到县衙前。

老实说,宁修对县衙真的没有太多的印象。

穿越之前自不必说,宁小秀才属于典型的安分守己好臣民,跟违法根本不沾边,自然不会去县衙。

穿越之后的宁修忙着做手抓饼、做肥皂、开酒楼,也没空和县官打交道。

虽然偶尔会有拜会县尊套套近乎的念头,却一直没有时间付诸实施。

现在好了,一来就要击鸣冤鼓,还真是刺激。

宁修来到县衙前,无心多想便抄起鼓槌对着鸣冤鼓一阵猛敲。

这可吓坏了县衙门前当值的吏员。

事实上明代百姓很少直接敲鸣冤鼓,一般的苦主都是托人写好了状子叫吏员带进衙门,由县尊大老爷先阅览,再决定何时开堂审案。

只有命案或者极大的冤案,苦主才会敲击鸣冤鼓。

大明朝有规定,一旦鸣冤鼓响,那么无论如何县官必须立刻前往大堂审案。

想一想,也就能理解为何县尊大老爷反感百姓敲击鸣冤鼓了。

这玩意属于临时突发情况。

没准县尊大老爷正在睡午觉,或者和小妾在后衙耳根厮磨,享那鱼水之欢。

突然一阵鼓响,扰了清梦是小,万一受到惊吓影响了男女功能,那可如何是好。

偏偏朝廷有规制,县尊还必须得立刻升堂,心中自然是憋屈愤怒的。

所以,通常情况下那些敲击鸣冤鼓的百姓会有一项特殊待遇——打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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