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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卷来一大片乌云,笼罩在上空,酝酿发酵着,看起来,有一场大暴雨要降临。
风雨将至,农人们匆忙收拾着,然后奔跑回家。
逍遥观的侧院处,新筑起一间狗舍,约莫三尺高,一丈宽阔。狗舍里头住的不是狗,而是一匹皮毛光亮的雄壮大狼。
狼妖。
相比其异常庞大的身躯,这狗舍就显得狭隘了点。
对此陈三郎提出意见:“道士,你这样做,是**。”
逍遥嗤之以鼻:“你懂什么,这个狗舍可是刻画着阵法,能聚天地元气,最适合它吸纳日月精华。”
陈三郎看个仔细,果然发现小舍顶上开了个碗口大小的天窗。不过这样的话,问题又来了,下雨怎么办?那雨水不往天窗里灌进去?
道士不以为然:“如果连些许雨水都搞不定,它还当什么妖?”
看得出来,他有心要磨练这头狼妖的野性。狼妖虽然降服,可心里肯定还存在不甘不愿的念头。逍遥所学,乃是崂山嫡传,当然不会传给狼妖。至于小龙女那边,不好意思,基本都是水族秘籍。
屋子里摆开茶具,趁得空暇,两人坐着喝茶。
道士忽而开口:“书生,这阵子咱们打得狠,恐怕已经惊动了河伯。他肯定坐不住,定然会寻上门来。”
利益攸关,这是必然之事。手底下的地盘员工都姓“陈”了,这一段的泾江河伯要还是无动于衷,那就是傻子,而或呆货。
陈三郎皱了皱眉头:“这乌河伯是甚修为?”
道士摸了摸下巴,很老实地回答:“我打不过。”
关系重大,欺瞒的大话说不得,否则事到临头,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那怎么办?”
道士一翻白眼:“这不还有你嘛,我计算过了,全部人披挂上阵,或能斗一斗。”
陈三郎的那一口剑,给他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电光火石,杀伐果断,极具蜀山剑仙风范,不过其中又存在某些差异。
陈三郎面露苦笑:“我无法动手。”
“为什么?”
道士很惊讶。
陈三郎将事情因由简单扼要地说了。
道士一听,半饷作声不得,许久幽幽一叹:“有所得,必有所失呀。”
《浩然帛书》前期需要吸收功名资源,化为己用;但另一方面,功名本身就是一种樊笼。皇帝是天下功名制度的最高统治者,读书人考功名,获得荣禄,那就得替皇帝卖命。
这就是君臣关系,凌驾其他任何的关系之上。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浩然帛书》中记载的却有所不同,曰:“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又曰:“君有过,当进言。用则可,不用则废,是谓从道不从君”。
这般理念,与君权相悖,在皇帝看来,便是乱臣贼子。因此功名加身,必有反噬,那金色龙气本能地起了疑心,发作起来,将古书镇压住。
“那就没辙了……”
逍遥有些懊恼:乌河伯随时打上门来,可不是儿戏。
“天无绝人之路。”
“你倒还淡定。”
陈三郎嘿嘿一笑:“别忘了,我是龙君贵客,曾奔赴龙城赴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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