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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电视剧还狗血,所以我真的觉得荞荞太可怜了,不仅父母不靠谱,还要忍受韩稹那个混蛋的折磨,现在还有可能生大病,她从来没有做过坏事,可老天爷就是不放过她。”
“………”
听了马掰掰的话,沈暮時和顾顺顺都沉默了,南荞的经历和遭遇充分说明了一个道理。
老天爷不会因为可怜就格外开恩怜悯,不仅如此还有可能在绝处的时候再踹一脚,让恶运来的更加猛烈。
“所以,现在该怎么办?”
“怎么办?当然是陪着她啊,没有家人不是还有我嘛,有我顾顺顺在,阎王爷都抢不走她。”
顾顺顺想明白了,不管未来怎样,眼前他能对南荞好一分就多一分。
“对,掰掰,即使南荞没有家人也有我们,我现在大四上飞机实习,每个月工资应该差不多够她检查,如果不够,我再想办法,就是平时看病什么的还需要你多陪着她。”
“恩,这个没问题。”
马掰掰点点头。
顾顺顺在听他们对话的时候,就琢磨着要不求求他爸,顾长安就喜欢结交人脉,他在北城应该能认识好的专家医生,至于钱,那都不是事。
“这事要不要瞒着南荞?”
显然,马掰掰问这话的时候不经过大脑,顾顺顺白了她一眼好笑说道:“屁话,你不告诉她生病,那你怎么带她来医院,难不成你要告诉她来医院做个体检玩玩?然后每次检查都这么说,马掰掰,麻烦你说话用用自己的猪脑,别二十多岁的人还整的和八岁小孩一样,这样你不觉得自己很智障吗?”
马掰掰被顾顺顺气的不轻,她怎么不知道这世上有他这么坏的男人?
“死渣男,你的嘴巴是吃了屎吗?这么臭?”
“你……”
“好了,就按他说的办吧,如实告诉南荞,我相信经历过韩稹那事之后,她一定比我们想像的坚强。”
沈暮時理智,沉稳,在任何大事面前他都可以保持一副临危不乱的样子。
病房外,南荞慢慢回到病床,刚才沈暮時他们的谈话,她一字不漏地听了进去。
起初,她也以为自己会很难过,但听完以后她觉得自己远没有想像中那么崩溃。
她当然要去看病,哪怕是绝症,哪怕有一线希望,南荞都不可能去放弃。
没一会儿,她便看见,马掰掰,沈暮時,顾顺顺三个人走进病房。
马掰掰眼圈通红,通红的,一看就是哭过,她走到南荞病床边,有些哽咽地说道:“荞荞,我有话想和你说。”
彼时,顾顺顺和沈暮時如左右护法一般站在病床两边,细一看,他们脸上也各是担忧之色。
“掰掰,你是不是想说我可能生病了?”
南荞抽出一张纸巾为马掰掰擦掉眼泪。
“你……你知道了?”
听闻此话,在场三人皆是一愣。
南荞点点头,“刚才听到了,你们不用难过,现在只不过是一个血项偏高,这并不能代表什么,也许只是虚惊一场,再说了,现在医疗技术这么发达,怕什么?你们都不要担心我。”
南荞的坚强让马掰掰泪目,顾顺顺不自然的把头别向一边,他不懂为什么自己喉咙酸酸的,他努力吞咽想把那种感觉强压下去。
他想,如果现在换作其他女孩,应该鲜少有这么乐观的。
或许,生活中真的会有虚惊一场,但很遗憾,并没有发生在南荞身上。
在经过各种检查之后,医生在她腹部发现了一个巨大囊肿,没错是巨大。
做B超的医生连连惊呼,从业以来就没见过这么大的囊肿,如果不是冬天,南荞有宽厚的衣服遮掩,她看起来就会像是怀孕五六个月的样子。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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