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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已经是十一月,但宛琳珊穿的是热裤小背心,露出了一双粉光致致、不带半点瑕疵的修长天足。她薄施脂粉的脸,脸上的肌肤比象牙更细腻、比美玉更娇润、比细瓷更光滑。
宛琳珊瞧见程煌志与陆泳祥,像呆头鹅般伫立在原地瞧着她,她很是满意,皱了皱骄傲的瑶鼻一下,问道:“对了!我们去哪里拍照啊?”
虽则今天的宛琳珊明艳无俦、魅力迫人,但毕竟程煌志已是一个经历了三十三个寒暑的成年人,样貌再美、身材再好的女人程煌志也看过,而她们一丝不挂、赤裸裸地搔首弄姿、媚态毕现的样子,程煌志也见过不少,那当然是拜互联网的兴盛及多的一众东瀛魔女的无私奉献所赐。
瞧见陆泳祥依旧直勾勾地发呆,程煌志便不禁赌魔陈金城上身,嘀咕道:“年轻人就是年轻人。”
宛琳珊挥手向陆泳祥打了个招呼,陆泳祥像一个受惊的小鸡一样,神色不自然、怯怯懦懦、闪闪缩缩,视线向着地上,轻声道:“嗨!”
程煌志在旁瞧见这样的景况,不禁摇头,他可以用两个字形容这刻的陆泳祥,就是独男,独男通常瞧见心仪的女性,都会自惭形秽,神情与动态均像刚才的陆泳祥一样;他可以再多用不同的形容词来描述刚才陆泳祥的行为:废物、垃圾、烂泥、不是男人……
还是不要这么不留情面去批判陆泳祥,他好歹也是程煌志的同班同学。
但程煌志很想去告诉他,女人打扮到花枝招展为的难道是给自己看吗?如果是给自己看,那她为什么不在家里打扮?那当然是给别人看的,她花那么多时间去美化自己,自然希望成为别人的焦点、听到别人赞美的说话。
就好像有一个美丽的小母狗,公狗们瞧见会怎样做?狗冲去嗅它的屁股,那是自然不过的事。
像陆泳祥这样去压抑自程煌志的行为是非常错误。站在他面前是美女,并非杀人犯。
当然太过去释放自程煌志也不行,人类毕竟受到很多道德与礼法规范自己,像公狗一样直截了当,走过去摸宛琳珊的胸及捏她的大腿,最后当然会被抓去警察局。
以下程煌志便做出了正确的示范(程煌志认为):
程煌志收起淫邪污秽的念头,抱住纯粹欣赏世间美好事物的态度,去认真细细端详宛琳珊的美态,没有自惭形秽,就算程煌志是最低贱的人,也有权利对世间的美去表达欣赏之情。
宛琳珊被程煌志瞧得有点不好意思,腼腆道:“喂!你看够没有?”
程煌志由衷赞叹道:“哇!宛琳珊,你今天好漂亮哦!真的是美若天仙啊!”
宛琳珊两颊绯红,啐了一声道:“嘘!你不要乱说话啊!那…我答应你做史露比少女,自然要打扮漂亮一点啦!我做事很认真的!”
程煌志留意到宛琳珊嘴角轻微上扬的微表情,程煌志相信她听到程煌志这么直率真诚的赞叹。一定感到很满意。
瞧见陆泳祥羞怯像个小姑娘的表现,程煌志不禁摇头,得意地嘀咕道:“弟弟,泡妞来说除了要够帅、多金之外,还要胆大、心细、脸皮厚。”
陆泳祥别过头来,皱着眉道:“大…程煌志,刚刚你一直在自言自语,你在说什么啊?”
“吓!我是说就快要天黑啦!不如我们抓紧把握时间,快点去拍照啰!”
瞧见宛琳珊像柳摆一样的步姿,程煌志心中邪念顿生,一幅一幅春光无限的画面在脑海中浮现。
如果宛琳珊像十年后的娜姐那样,穿起泳衣很傻很天真地吃雪糕,把整个心口弄得也是一片白色的雪糕渍,那个情景一定会很惹人遐想。
不知是否宛琳珊是经常看杂志的关系,还是真的有当模特儿的天分,虽然在众人目光注视下,她初时的表现有些紧张、表情不太自然及姿势有些生硬,但经过一段时间热身后,她已经进入状态,全情投入,没有理会外界的骚扰。
程煌志与陆泳祥轮流担当摄影师,为宛琳珊拍下了不同美态的照片。
他们游走了多个场景,宛琳珊也很专业,自己带了数件不同风格的衣服,替换了不同作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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