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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之闭着眼睛,摇了摇头。
看她迷迷瞪瞪的样子很可爱,霍总用手指爱怜的捋了捋允之眼前散落的发丝,“喂!亲自为你熬的,加了麦冬,有点甜!”
“嗯!”
“啧啧!”霍总坐在床头,托着腮仔细瞧着白玉般的可人儿,“你的睫毛怎么这么长,是粘了假的吗?”
说完,霍总直接上手,要把睫毛拔出来。
“哎呀!”允之胡乱挥手,“啪”一巴掌甩在霍总脸上。
“嘶”,霍总摸了摸脸,用勺子挤了挤她的小脸蛋,“喂!故意的吧?”
“……”允之嘴里嘟囔,霍总凑近听,不知道她叽里咕噜说的什么。
“什么?章允之!之之,小南瓜?”霍总把汤放下,修长的手指顺着她的额头到鼻子到嘴唇,又拨了拨粉嫩的红唇。
冷不丁的,允之突然张开嘴把他的手指咬住,居然还嚼起来。
“章允之,你小狗啊!这不是火腿肠啊!”霍总想回手,但是越收,允之咬得越紧,又不能打醒她,霍总灵机一动,朝她耳边吹气,“呼呼呼”。
她微微皱眉,耸耸肩,不耐烦的抿了下嘴又张凯了些,霍总这才解脱,正要起身离开,只听到允之说梦话。
“酸酸的!”允之咧嘴笑,“青梅子汤,山泉水……”
背对着允之的霍总忽然转过头来,摇了摇她,“喂!允之!醒醒!喂……”
一瞬间,霍总有点恍惚,仿佛回到了十几年前。
那年初秋,爷爷去世后,小霍随奶奶到霍家捐赠的寺庙里烧香拜佛,因为一个小意外,结识了五岁的童童。
记得童童躺在大石头上,小脚搭在另一只脚上,脚丫子有节奏的抖动,哈哈笑,那笑声能穿过山谷,随后传回来。
小姑娘脸额头的小汗珠在阳光映衬下,晶莹剔透,问她热吗,渴吗?
童童的回答就是,山泉水浸的青梅子汤。
霍总浑身一震,又觉得不可能,因为后来再去的时候,听闻童童已经去世了。
这么多年过去,当年的尼姑已经圆寂。
霍总只是奇怪,一个小女孩怎么会送到寺庙里借住。
看着眼前的允之,两人确实有几分相似,这也是霍总闪婚的原因。
如果粉雕玉琢的童童还在世,定能长得如花似玉,艳惊四座,可惜,如果,只是如果。
霍总心里很清楚,如果允之不是童童,这段婚姻或许再过几个月就真的到期了。
可扪心自问,真的放手吗?他自己也不清楚走一步看一步吧!
见她睡得沉,霍总给她掖了掖被子,熄了灯走出房间。
回到书房,她点了根雪茄,给小陈打了个电话,“你问一下,是谁让允之去应酬的?”
很快,小陈回电,“听说是郑总,不过,今晚,陈晓奇也在酒局!”
“陈家现在是第三股东,想办法把陈晓奇赶出博雅!”
“这个确实比较棘手,另外,听夫人的意思,她还是想和那个晓奇较量一番的,要不……”
“也是,只要还是股东,即便她走了,陈自立还是会安排其它儿女,既然这样,那先留着她,不过,叫高总盯着点,免得允之吃亏!”
“我待会儿传达给高总!”
“至于那个郑总,直接警告他,要是再让允之去喝酒,你让他给我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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