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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虫眉眼低垂,微微收敛,像是不高兴了。
发烫的唇张开,银丝黏连,戈登眼底埋着对自己的唾弃,他让主人不高兴了:
“……是。”
从前只在画布和纸张上作画,倒是忘记了面前活生生的人。
活物和死物不一样,把死物画活是画家的本事,可活物本身就是活的,他身体里流淌着生机,如何将这栩栩生机结合焕发出画家的灵魂才是真正的考验。
明允瑾并不太满意自己的创作,如此完美的身体需要上好的笔墨。刚刚戈登那一颤在他胸前晕开了大片的红,厚重的赭色顺着肌理的线条蜿蜒滑落,像是一道新添的伤。
明允瑾想到了第一次见到戈登的样子。他跪在自己的脚边,浑身都浸透了血,散发着刺鼻的腥味。
明允瑾眉间轻缓舒展,他知道自己要画什么了。他要盖过那些伤痕,让过去不愉快的回忆会在笔下生出花。
“乖乖,靠近些。”
香皂的清香在鼻尖萦绕,尚未完成的颜色被尽数擦去,柔顺带着凉,棉布的触感有些粗糙,戈登得费尽全力才能不让自己弓背塌腰。
颜料有些难洗,得用些力气。
明允瑾注意到了雌虫的颤抖,他停下了指尖的搓揉:“凉吗?”
戈登下颚咬紧,昏沉的大脑吐出否认的话:“……不、不凉。”
“那是疼?”
戈登咬紧牙关,要是疼就好了。
“……不疼。”
明允瑾点头,他特地挑选的画笔,特地选的那种软毛刷,不太可能会对使用者产生疼痛。
不过……
明允瑾看着紧绷挺立的红,沾染了沐浴露的湿滑,看起来颤颤巍巍涩气十足。明允瑾勾唇笑了笑,猜到了戈登此刻的异样是因为什么。
还真是有够敏感的。
食色性也,无需忍耐。古罗马雕塑的健美可不是咬着牙拼命忍耐后的成果。
“戈登……”
明允瑾勾着雌虫的下巴摩挲,他如愿见到了那双漂亮的绿色眼眸,清透迷蒙在阳光的映照下仿佛两颗玻璃珠子。
“忍不住就不要忍。”
明允瑾脚下踩着戈登的大腿,带着点强硬的意味分开了他的腿。
“上天给了你这幅美好的躯体并不是为了让你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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