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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紧紧盯着自己的火焰,一切显得如此奇妙,越来越发现这世界上奇妙事情太多,越来越好玩了,而且这玩的越来越有意义了。
一个小时过去,火焰消化完壮大了一倍,又开始去自己去吞噬其他的火焰。金轩笑道:“自己的这朵火焰好像有了生命似的,可真有意思”。
宇辰说:“咱俩也不着急了,就让他自己吞食吧,只是不知道可以强大到什么程度”。
金轩沉思着,说道:“哥,随着他强大,我认为应该时不时的给他加一些气血之力,否则强大以后会烧了自己,那可白培养他了,还伤了自己”。
宇辰马上说:“你说的有道理,轩弟,我发现你比我聪明多了,我却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你说的对,等他强大以后就不好归顺了”。
金轩乐了:“我笨的要命,只是突然想到而已,咱们两个各有优点,互相弥补,却恰恰正好”。
两个人笑了起来,其实没有天生合适的两个人,好的友情要彼此的包容和理解,双向奔赴共同的目标。
梅花不如雪花白,雪花不如梅花香,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而志同道合,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基本原则。
宇辰比较冷静大胆,遇事沉着,善于思考。而金轩由于小时候经常挨打,胆子比较小,但是善于奇思妙想,灵感会一股股不时的冒出。
人无完人,关键要善于取长补短,善于使用装饰帽和修补漆。人的基因是注定的,也就是血脉,而两个人的组合和互补长短,只要关系不不破裂,会为以后的强大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两个人每隔几天,就把火焰召唤回来,给他再次注入自己的气血之力,让他始终与自己有紧密的联系。
看着他一天天壮大,感觉就像自己的孩子一般,随着他的成长,吞噬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四周的火焰逐渐在减少。
两个人闲的时候就继续吸收大地之力,定期醒来为壮大的火焰注入气血。
不知不觉间已经又一年过去了,自己不知道的是,自己已经进入了元婴大圆满境界。
醒来看到面前跳动的巨大火焰,才发现四周的火焰已经吞噬结束,把火焰收入自己身体之中,两个人站了起来。
宇辰感觉着,笑道:“咱们两个成功了,以后谁如果是欺负咱俩就烧他,将来进入森林之中,野兽也会怕火的,哈哈,又多了一个保命的手段”。
金轩乐了:“感到很奇妙,这个火焰居然会进入到身体之中,并可以随时召唤出来,这是什么原理呢”?
宇辰琢磨着:“也许与咱们俩的气血之力有关,与咱们俩形成了一体,就像戒指一样,有了自己的气血之力,可以召唤出里面的东西”。
金轩问道:“我明白了,哥,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咱们俩下一步做什么”?
宇辰琢磨一下说道:“轩弟,还记得山洞里面有一些箱子吗?咱们俩的钻地术己经成了,咱们戒指里还有一些箱子里的东西,继续回到山洞里面研究一下,你认为怎么样”?
金轩乐了:“对啊,还有好几样东西呢,不知道干嘛用的,走,上去去山顶,反正也没有家了,以后山峰之顶就是咱们俩的家了”。
宇辰苦笑道:“也只能这样了,以后那里就是咱俩的家,那里也是咱们俩的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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