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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卓跳下战马时,才发现格格姑娘已经昏迷过去,只好抱起她,走入一个没人的帐篷。
帐篷很小,但里面有行军被褥和药包、丹药等物,还挺贴心,这让他松了口气,将格格姑娘放平,去掉她的铠甲,扯开长衫。
刀伤在雪白细腻的皮肤上显的十分狰狞,好在先天武者身体自我修复能力不错,倒是无性命之忧。
给格格姑娘上了跌打药,缠上粗棉纱,合上衣服,盖了被子,然后活动一下腰肢走出帐篷。
正值午夜,昏黄的天空布满了朦胧的星辰,一轮血月高挂,映的天地一片血色苍茫。
此时营地中,还有不少兵卒在走动,军营尽头的河流中水波粼粼,倒映着那轮血月。
空气倒是十分清新。
他百无聊赖的盘坐在营帐前的草地上,看着天空发呆。
“富豪,有心事?”
旁边走来一道身影,是个身姿挺拔、面容俊逸、满头灰发的青年,认识,杀手小队三人中的一个,但不知是花雾、江晓峰和智武中的哪一个。
“江晓峰,江河的江。”青年坐在他一旁,折断地面上的一根枯草,扔向远处。
“幸会!”辛卓道。
“可不是幸会,我还记得你那五万功俸!”
江晓峰笑了笑,忽然问道:“你觉得这苦海之地如何?”
辛卓沉默了一下:“还行吧!”
“你言不由心!”
江晓峰双手抱头躺了下去,“来了五六个月了吧?”
辛卓点头:“差不多。”
“我来了六年了,不,加上昏睡陷入死亡记忆的那几年,应该是十三年。
我在外面是千年宗派水心阁的天才,从小便天赋卓绝,没有我学不会的武学,同境没有我的对手,师门长辈争抢着收我为徒,喜欢我的姑娘数都数不过来。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天纵奇才,是力压一个时代之人,骄傲、得意,我甚至觉得自己就是天地间的宠儿、主角!
只是那一年啊,一直疼爱我的师傅被人杀了,她是个冰清玉洁的女子,不曾招惹任何人,我想不明白、搞不懂,一夜白头,三个月便强行入境地仙七转,后七日屠杀一百八十二人,然后就到了这鬼地方……
我本以为无论到了哪里,以我的能力都不会平庸,可惜啊,错了,这里天才处处都是,天赋卓绝之辈遍地。
你想到的东西,别人也想的到,你做不到的,其他人也许就做到了。
我不甘心,我要爬上去,找到回家的路,我用了六年,入境了先天四品,这时有人找到我,让我组织杀手,缓解仓山的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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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自己受到了重用,心情振奋,可是在杀了一个又一个外面来的天才后,忽然很疲惫,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再后来啊,军中向我抛出了橄榄枝,我是注定要做兵卒的,这是我再次攀爬的阶梯,可是你今日也看到了,这里何其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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