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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疼了。我也没有做噩梦。”恭俭良捏捏自己东倒西歪的小蛋糕,却觉得额外开心,“沙曼云去死哈哈哈,沙曼云已经死掉了。”
他终于做梦,不会回到那个小小的房间里了。
可是,为什么呢?
恭俭良并不知道原因,他也不回去细想原因。他和禅元是两种脑子的人,他根本不在意过程,眼睛只能看到结果。
他将手轻轻地放在自己眼前,模拟曾经那块柔软的白布,覆盖在自己的脸上——和布料所拥有的细腻不同,手指的肌肤粗糙,能够细腻地感知到脸上的……
“啊——”
这是什么?
恭俭良坐起来,他捂住自己的脸。他的手指缓慢游走过额头、眉骨、鼻梁、嘴唇、下巴。最终他的两只手用力抓住自己的两颊,在上下左右之间揉搓,发出粗糙剧烈的哈气声。
“啊。啊。啊。我的脸。我的脸。”
禅元说,他不在意我的脸,他不在意的,他不在意的。
恭俭良听不到声音,但他内心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禅元在放屁!这个狗东西,他认识他足足有七八年了,狗改不了吃屎,禅元不可能不看脸!
恭俭良用手捂住自己的脸,他的手指压入肉中,像是要把皮肤上缺陷的肉全部补上去。他慌乱无助地寻找着,喊道:“雄父。雄父。雄父我、我呜呜呜。”
雄父肯定会抱着自己大哭一场。
雄父还会叫来一大堆医生帮自己看脸,雄父还有好多秘方,雄父会每天晚上抱着自己,用干净的软布帮忙上药。恭俭良的印象中,雄父总是念叨:“小雄虫的脸很重要。”
可他总是不听。
“长得好看,看上去就很弱。”
“但是,长得好看,会让小兰花喜欢的人也喜欢小兰花。”雄父温格尔垂下眼睑,轻声道:“那么多人中,总有一个人会真的对你好的。”
恭俭良不太理解。他那时候还太年轻,不懂卑微的喜欢,朗声拒绝道:“我不要。我才不喜欢只看我外貌就喜欢我的家伙呢。哼,肤浅。”
没错。
肤浅。
太肤浅了,无论是在什么时代,美貌之人总是第一个被觊觎。恭俭良的印象中,自己的雄父就是因为外貌被杀人魔雌父惦记上的。他对童年的印象并不具体,可除了外貌,他无法解释杀人魔雌父为什么对雄父百依百顺,为什么要杀死自己,为什么会抛弃掉自己和雄父。
恭俭良想不明白。
他知道的事情太少,哥哥们也不会告诉他太多细节。他所推测出他的理解,便是杀人魔沙曼云觊觎他雄父的美貌。
他爱上了他。
但又不是那么爱。
因为这个世界上,美貌并不是爱情的全部,而爱情又不是一个人的全部。
【雄父被抛弃了。】
【对自己最好的雄父,被世界上最癫狂的杀人魔,抛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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