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黄清雅描写了天上的白云、描写了视野中的峰峦叠嶂、也描写了群山深处不时传来的异兽怒吼声,甚至还写到了天地之间一掠而过的一群小鸟。
然后根据这些景色,延伸到这个美女执事的心情、回忆……
曹胜翻过一页信纸,内容是美女执事的回忆,翻过两页、三页、四页信纸,还是写的美女执事的回忆。
回忆中,详细叙述了美女执事当初是怎么从一个新进弟子,一步步努力成为执事的过程。
其中穿插了与这位美女执事有感情纠缠的两个男人。
“你写的这是言情?”
靠在窗边看稿子的曹胜转脸问坐在他电脑前上网的黄清雅。
黄清雅看过来,“不行吗?我一个女人,难道也要写你那样打打杀杀的仙侠修真吗?”
曹胜:“有道理,不过,你既然写言情,干嘛还用仙侠世界的背景?”
黄清雅微笑,“现在仙侠火嘛!你把仙侠写火了,你还问我为什么写仙侠的背景?”
曹胜莞尔,“有道理,不过,言情的写法,我不是很懂,我的意见可能并不准确。”
黄清雅:“没事,你就说说你的感觉就行了,你觉得我这么写,有吸引力吗?”
吸引个嘚儿!
曹胜想翻白眼。
他看惯了快节奏的网文,即便是慢节奏的网文,也没黄清雅写的这个开头节奏这么慢。
重生前,他们写网文的先是传出黄金三章的概念,后来更是有人提出要在开篇三百字内吸引读者。
为的就是尽快抓住读者的眼球。
竞争之激烈,根本没给慢节奏的作品多少存活的空间。
像黄清雅这样开篇几千字,全是在写女主角的回忆,以他的眼光来看,是妥妥的找死。
而且,黄清雅的字虽然写得漂亮,文笔却并没有让他感到惊艳。
节奏拖沓,文笔又不够让人惊艳,怎么让读者有兴趣看下去?
曹胜想说:你写得很好,以后别写了。
但黄清雅毕竟是他女人,这么伤人的话,他说不出口。
所以,他沉吟了几秒,微笑说:“你写得挺好,不过,你刚才也说了,我把仙侠修真写火了,所以,我个人觉得你套着仙侠修真的皮来写言情,很多读者可能会很不习惯,这不是你的问题!是读者和我的问题,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黄清雅蹙眉看着他。
想了一会,问:“你的意思是我不应该套着仙侠修真的皮来写这个故事?”
这是曹胜希望她得出的结论。
所以,听她这么问,曹胜微笑点头,“对!不过我的意见也未必正确,作品嘛!还是要给读者去检验的,也许会有很多读者喜欢也说不定。”
顿了顿,他还是决定说几句真话。
他低头看向手里的稿子,道:“不过,这种爱情故事如果由我来写的话,在开头部分,我不会写这么多回忆的戏份,我会三言两语描写一下美女执事视野里的景色,然后,写她目光无意间瞥见楼下广场上,正在参加选拔的某个少年,就是这么无意间的一眼,让她本来清冷漠然的眼神恍惚了一下,似乎回忆起什么往事。
但她眼里的恍惚很快就消失了,转而继续看她的书,但却频频蹙眉,似乎难以再看进书里的内容,如是几次,她才轻叹一声,放下手里的书本,喊了一声她侍女的名字,等她侍女现身后,她吩咐侍女去查一下楼下那个少年的身份,并且在侍女领命准备去查的时候,她又喊住侍女,似乎有些犹豫地开口,让侍女给负责考核的执事打个招呼,确保楼下那个少年能成功拜入御剑宗。”
曹胜眯着眼睛,一边思索一边说,说完这些一抬头,却见黄清雅已经来到自己身旁,她的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摸上他的心口,金丝眼镜后面的美眸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你干嘛?”
曹胜问。
黄清雅嗯了声,然后就主动凑过来,吻在他嘴上。
曹胜愣了下,脑中闪过一个念头:我帮她想了这么多剧情,这个待遇是我应得的。
千万年前,李七夜栽下一株翠竹。八百万年前,李七夜养了一条鲤鱼。五百万年前,李七夜收养一个小女孩。今天,李七夜一觉醒来,翠竹修练成神灵,鲤鱼化作金龙,小女孩成为九界女帝。这是一个养成的故事,一个不死的人族小子养成了妖神养成了仙兽养成了女帝的故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末世时期战死的老军团长,重生为末世结束五百年后的新世纪小鲜肉(?) 每当我脑子里响起BGM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无所畏惧。方召。 ...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