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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荣耀赛继续举行。
吃完早饭后,双方又在赛场上各种集合,秀才们活动身体,拉伸筋骨,准备大战一场,一雪前耻。
“兄弟们,今日我们定不能输的这么惨!”
“没错,大家都不要怕死啊,又不是真死,干他娘的!”
“别拿剑了,今日拿长枪,用长枪捅死他们。”
秀才们各自商量,不约而同的都拿起了长枪,加上昨天大家都学着对方的阵法摆阵,有模有样的。
所谓的长枪,是没有枪头的,就是一根棍子,棍子上面还有用布包裹,防止戳伤人。
今日于谦是第一批上场,位置在上路,因此颇受关注。
大家朝着于谦看去,随后懵了。
因为于谦那一队二十人,都是拿着剑。
众人:“????”
昨日是于谦说拿剑不利于战场,大家失败后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为什么今日于谦自己上场,却拿起了剑?
耍帅?
不顾胜负?
有秀才喊道:“于谦,你们那队人怎么都拿剑了?不是你说拿枪更适合战场拼杀吗??怎么你自己也不尊行?”
于谦笑道:“剑者,王者之风!剑在我的手中,岂能跟你们手中一样?且看我如何一剑定乾坤!”
众人:“。”
于谦自然不可能把自己要偷水晶的秘密给透露出来,此行不需要保密,等比赛结束后,他们自然懂了自己的用意。
战场上拿枪肯定是最好的,可长枪太长,不利于行走,隐藏身形,而剑可以别在腰上,就方便了许多。
高台之上。
正在观赛的李景隆则是愣住了。
他是比较关注于谦的,于谦昨日明明呼吁大家拿枪对敌,可为什么今日自己却拿起了剑?
难道是知道自己赢不了,索性破罐子破摔,耍帅?
一旁的李茹心看的柳眉微蹙,叹气道:“本还以为这于谦有什么好的破敌之策,不过如此”
李景隆笑道:“于谦本就是书生,书生意气,少年风发,恐怕他知道今日是胜之无望,索性率性而为,也算不错。”
毕竟是国师介绍的人,李景隆不好辩驳。
再说,人家也的确是一介书生,想让他们赢下士兵,本就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术业有专攻嘛。
“不,本国师不这么认为。”
这时,李逍说道:“昨日刚开始,于谦就清楚,长枪在战场上的作用更强,可他今天为什么会拿剑?一定是有所计策。”
李景隆摇了摇头:“在绝对实力面前,任何计策都难以发挥啊,依我看,这帮书生还需要好好训练半个月,熟练阵法,武器使用,才有可能胜之。”
李逍一时来了兴趣,道:“景隆,不如我两之间,打个赌如何?本国师赌于谦胜之,赌注为一千两,可否?”
“好啊!白送的钱为何不要?”
李景隆一听有一千两银子赚,想也没想,欣然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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