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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徽章 印记(第1页)

黎明的晨曦刺破了森林间的白雾。

金黄色的暖阳撒在干涸大地上。

温热腥臭的血液将大地染红。

留下一片片泥泞的土地。

枯黄的野草上沾着斑斑猩红,像是开出一朵朵灿烂绚丽的小红花。

当白雾散去,裴玄丢掉手中长剑,瑟缩地躲在一棵粗壮的大树后面,眼里带着惊恐,身体因为害怕(兴奋)不停地颤抖。

席云知三两步走到他身前上下检查,发现他身上的血迹都是别人的,自己并没有受伤,这才松了一口气。

趁着场面乱哄哄的,裴玄贴近她的耳根低声道:“别担心,血都是别人的。”

在其他人的视线落到这里前,他整个人像是一个受惊的大型犬,靠在席云知的怀里求温暖,嘤嘤嘤的。

“吱吱,我怕怕!好脏好臭!”

身上手上哪里都是血迹,很是狼狈,好像是整个人在这泥潭中打了滚一样。

杀入白雾之中的士兵伤亡并不多,伤兵们互相搀扶着,眼里却燃着战斗时胜利的光芒。

有了前后夹击,再加上白雾的掩盖,这场战斗胜利了。

多亏对面都是一些乌合之众,若是精明的军队,他们即便是用白雾也讨不到半分便宜。

地面上散落着零零散散的尸体,他们死不瞑目,瞪着惊恐的大眼睛好像在说为什么要杀我?

墨白浑身浴血从远处跑来:“王妃,那光头跑了!”

席云知并不意外他的逃跑,这人能在这乱世之中活得风生水起,肯定不是憨傻之辈,见有败事还一直往上冲的愣头青。

她声音平稳,并无责怪之意:“无碍将其他人全部抓起来,我要挨个审问。”

墨白有些羞愧,明明他已经咬死了,那人却不想自己竟然跟丢了。

“对不起,王妃是属下无能。”

席云知恍惚间好像想起来那个人叫什么了。

“没关系的,很快你就会再遇到他。”

那个光头人送外号黄鼠狼,真名黄通天。

号称自己有通天之能。

若是按照故事线来看,前世的秦朗和白软软依旧带着人来到这里赈灾平乱,只不过遇见了现在的黄通天。

如今他们还没有任何接触,白软软也被留在了京城。

所以她很好奇,前世的秦朗到底是怎么与这个黄通天勾结在一起的,并且还死心塌地地为他卖命。

一个是朝廷官员,一个是打家劫舍,烧杀掳掠,奸淫妇女的恶徒。

其实想一想,也不觉得意外他们能够结合在一起,毕竟秦朗就是那种金絮其表,败絮其中的败类。

他能与这种人结交,不就是等于物以类聚吗?

经过刚刚的混乱,秦朗早已躲在马车底下,瑟瑟发抖的不敢出来。

见事情平息,他才探头探脑的,像是个王八,从那马车下面爬了出来,沾了一手一脚的泥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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