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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四年,朱标刚满十六岁。
这时候的朱标还没有彻底进化成黑芝麻馅的汤圆。
在听到杨少峰问自己是不是在琢磨劳工的问题后,朱标不禁讪笑一声。
“小弟想着,若是劳工能多一些的话,这修路的速度便能大大加快。”
“因此,就想着是不是让常家叔父和表哥他们多抓一些劳工回来。”
“尤其是常……”
考虑到常遇春是自己的未来老丈人,朱标还是没好意思说常遇春杀俘的事儿。
而且朱标的心里也明白,常遇春之所以动辄杀俘,并不是因为常遇春有多喜欢杀俘,而是因为大明根本没那么粮食养着战俘。
更关键的是,在自家姐夫大规模使用战俘作为劳工之前,朝廷上的主流声音一直都是征发徭役。
毕竟老百姓好糊弄,不用给他们发衣服,只要馒头米饭管饱,额外再给一天工钱就行。
哪怕有老百姓因为嫌累嫌工钱少而逃跑,官府也能顺着户籍册子把人抓回来干活。
相比之下,用战俘做苦力就要差点儿意思了。
米饭馒头得像征发徭役一样管饱,要不然干活没力气。
衣裳得给他们发放囚衣,顺便还得安排大量的人手看管监工,要不然就容易逃跑。
而且一跑还容易跑没影儿,抓捕的成本也很大。
因为使用战俘而节省下来的工钱,可能都不够给看管他们的监工们发工钱。
所以,用战俘当劳工,怎么看都不如征发徭役划算。
那么问题来了。
自家姐夫到底是怎么做到既让劳工苦役们卖力干活又不逃跑的?
别说是给足了衣食和工钱。
就自家姐夫那性子,就算他有再多的钱粮也不可能浪费在苦役劳工身上。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朱标干脆望着杨少峰说道:“姐夫,小弟想去看看那些苦役劳工。”
杨少峰笑了笑,当即就带着朱标离开了榷场,向着城南的工地而去。
说起来其实也巧。
宁阳县的那条路是在城南修的,登州府城外的这条路又是在城南修的。
杨少峰甚至有时候都想着,自己以后会不会有一个城南包工头的称呼。
而在来到城南工地之后,朱标顿时就惊呆了。
一部分高丽劳工在运输石灰、水泥和碎石头。
一部分高丽劳工在挖土。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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