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星期六。
很比较早,吃过早餐,孙悟空就出门,沿着某个方向徒步跑动起来。
天气开始变得寒冷,一口气呼出去就是一阵气雾。
当他到达目的地,法拉盛的郊外秘密训练基地,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
从哥斯达黎加回来不久,他就“启用”了这个废弃水泥厂,简单的做了点整改就成了训练基地。
只不过在搬到森林小丘之后,距离这个训练基地就更远了。
孙悟空为了训练,取消了买车计划。每一次过来都是直接跑步过来的,而且是用最快的速度跑过来。
“嗨,早啊,杰里米。”
彼得正坐在废弃厂房的房顶上阅读着报纸,看到孙悟空来到,笑着从上面跳了下来。
两人每个星期六星期天如果没有什么事,都会来这里修炼。约定同一个时间出发,然后看谁先到达。
当然,每一次都是彼得先到。
“你的能量棒。”
啪的,孙悟空伸手一接,正是彼得顺路买的一袋子能量棒。
因为孙悟空每次都是用最大的速度,尽全力跑过来,当他跑到这里的时候,累倒是不太累,只是肚子里的早餐被消耗得一干二净了。想要再继续修炼的话,就必须补充能量。
能量棒无疑能够最方便他进行能量补充的食物。
虽然味道并不怎么样,但孙悟空还是接过之后立即就咬了一大块。此时他有点怀念云雾岛上,吃恐龙烤肉喝恐龙蛋那段短暂的日子了。
不得不说,人很容易就被环境潜移默化的改变。
“在看什么报纸?”孙悟空边吃着能量棒,边扫视着彼得手中的报纸,那是一份《纽约日报》,“‘什么人才能成为超级英雄,论蜘蛛人——约翰·汉考克!’”
约翰·汉考克?
孙悟空想着这个名字,然后一部名为《全民超人》的超级英雄电影从脑海里跳了出来。
显然,《纽约日报》的记者,因为不知道蜘蛛侠的真实身份,有意给他取了《全民超人》的主角的姓名。
而约翰·汉考克是谁呢?
一个拥有强悍的能力的超人,他力大无穷,刀枪不入,甚至可以自由飞行。
但这么一个超人,却整日浑噩酗酒,随心所欲,虽然也偶尔扶危救难打击犯罪,但因手段过于激烈,帮助了人们的同时也造成了相当大的麻烦。
例如,他替警方缉拿劫匪,却毁坏了地标式建筑;将搁浅的鲸鱼扔回大海,却砸毁了环保组织的考察船;拯救因交通堵塞卡在铁道中央的雷·恩波利,却导致整列火车**。
可以说,他是一个让公众头痛的棘手人物,甚至常常被人称为“混蛋。
《纽约日报》将蜘蛛侠,不,他们叫他为蜘蛛人,与约翰·汉考克这样一个混蛋超人混为一谈,声称蜘蛛人是一个顶着超级英雄的名头。
实际上只是为了出风头,是一个放纵自我,恣意妄为的害虫,纽约大害虫。
即使他是一个超级英雄,也是一个劣迹斑斑的超级英雄,曼哈顿的秩序破坏者,纽约的破坏之王。
《纽约日报》甚至断言,蜘蛛人是个狂妄自大年幼无知的愣头青!
其实彼得只是在他行侠仗义的时候,不小心破坏了一点公共设施如路灯、红绿灯、消防栓、垃圾桶等等而已。
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总结词是这样的。
“不是力量强大就能成为超级英雄,不是拥有蜘蛛丝发射器就能成为超级英雄,更不是穿着紧身衣戴上面罩就能成为超级英雄!”
看到这里,孙悟空不禁哑言失笑。
这份《纽约日报》实在是太逗了,他拍了拍彼得的肩膀说:“记者都喜欢断章取义,哗众取宠。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将报纸卖出去。”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书友群见书友圈置顶帖。...
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风光无限。无他,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也只能忍着。 宁芝笑着二殿下,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输了,我嫁给你。若是赢了么,不仅是我主天下,连二殿下的人,心,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如何? 裴珩嗤之以鼻,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他还能输了不成?总要叫她知道厉害!...
千万年前,李七夜栽下一株翠竹。八百万年前,李七夜养了一条鲤鱼。五百万年前,李七夜收养一个小女孩。今天,李七夜一觉醒来,翠竹修练成神灵,鲤鱼化作金龙,小女孩成为九界女帝。这是一个养成的故事,一个不死的人族小子养成了妖神养成了仙兽养成了女帝的故事。...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她本是实力强悍,医术超群的世家家主。 一朝穿越成将军府的废柴嫡小姐,成为第一位被退婚的太子妃,人人嘲讽! 选秀宴上,她被赐嫁给鼎鼎有名的残废王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