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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猛士(第1页)

破晓原本可以施展龙步,跃到魃潮上方,踏浪而行,但为了给身后的死士打开一条通道,他选择了最困难的硬冲。

何为死士?勇于赴死者也!基本上就是有去无回。

但凡军队皆有死士,为最艰巨任务所设。

不过此番扬州十五万大军却没设,因为人人皆是死士,不过是先死后死之分而已。

即便有先后之分,破晓的临时征召死士,还是出现了短暂的冷场,只有他一人向前冲杀。

手中的春意舞如花,快如风,即便现在是凡铁,没有灵气加持,但破晓总能以最小的力气,最锋利的角度,给于面前的敌人以最致命的一击!

因为他眼里的世界是一个变慢的世界,哪怕敌人再多,也能从容地找到他们的破绽,并预判出最合理的出刀方位和顺序,这就是先天本能的优势,也就是仙凡之别。

但他的本质还是凡人,也要受困于人力有时穷的极限,这又是无仙根和有仙根的差距。

若用比较确切的语言来形容如今的破晓,他是凡人中的仙人、仙人中的凡人耳。

破晓在拒马之间,拼命杀出了一条血路,他的前方正是一个最近的铁荆球,或者说是一个越滚越大的尸魃球。

那孤身上阵、以一挡万的气势豁然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最好诠释。

身后的长枪手皆看出破晓临征死士的用意,去解铁荆球之围,让屋顶上的力士能够重新操控它杀敌。

而前去解围的死士,除了破晓,就是有去无回!

眼看破晓杀出的这条血路快要被两侧的尸魃填补、合拢。

终于有一个长枪手挺身而出,大喝道:“左右是死,愿死得其所!为扬州、为人族,吾往矣!”

此人挺枪冲出阵线,有人带头,便有热血者跟随,战场之上,其实从不缺乏无畏赴死者,前提是,他们要明白为谁而战、为谁而死!

“吾往矣!吾往矣……”只见十几个长枪手嘶吼着,杀入破晓留下的血路,前赴后继,慷慨赴死!

破晓听到了身后的吼声,心中感动,自愧不如。

若是自己像他们一样,面临一个明知必死的结局,还会向前冲吗?大概率不会的。

他或许可以救几人,但绝对救不了这庄园内的二十余万人,他们惟有自救,才能天救!

“杀!”怀揣着感动,破晓杀到了第一个铁荆球跟前,却发现自己还是托大了,原本只有丈高的球体,经过尸魃的滚裹,已然成为一个五六丈高的庞然大物,就算自己加上身后的十几名死士,也一时难以将他们从铁荆球上打散。

但人族的智慧还是超出了魃族的智慧,还是那个第一个挺身而出的死士,距离破晓最近,也看出了问题所在,再次大喝:“教头,这一个交给我,你去下一个……”

“啊?”破晓诧异地应了一声,不明白自己都无可奈何之事,一个凡人死士缘何有此豪言?他很快明白了!

只听呼一声,一个人影跃过自己的头顶,刚好落在球体的上方,在尸魃中扑腾起来,一边扯去身上的甲胄,一边厉喝:“吃我呀!来吃呀……”

原来那个死士以长枪撑地,腾跳而起,扑向了铁荆球,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瓦解尸魃对铁荆球的裹挟。

这送上门的鲜肉,顿时令球体上的尸魃大乱,纷纷争抢分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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