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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做正常人读到这里,只怕就已经吓得心惊肉跳了。
可李易发现自已情绪很稳定,就算读完了第一篇日记,也没有什么情绪波动,仿佛早就见怪不怪了。
这一本日记,最早的记录时间是八年前,是石宣还在英国留学的时候,也就是第一篇日记。
李易一目十行,一眼就能看完一页的内容,只花了不到五分钟就读完了整本日记本的内容。
能这么快,除了因为他的阅读速度足够快,还是因为石宣的日记本并不是每天都记,而是只记录他杀人的经过。
比如从选择目标、跟踪目标、制造不在场的证据、抹除痕迹等等。
重点是杀人的时候,他详细的记录了当时的兴奋和对鲜血的渴望,以及受害者垂死挣扎的模样,都会令他无比激动。
这个日记本给任何一个正常人看,都会引发强烈的心理不适,吓破胆都不奇怪。
李易梳理了一下日记里面的内容,大致也判断出来石宣是一个什么货色了。
石宣智商很高,不是一般的心理变态。
但是由于父母离婚之后,石美云常年在公司忙碌,每次都是深夜才回家。
最夸张的时候,石宣甚至一年到头都见不到石美云几次。
龙世贤在离婚之后,很快就再婚了,而且有了二子一女,几乎从来不见石宣,完全就当没有这个儿子一样。
在物质上石美云无条件满足,可是那时的石宣最需要的显然不是物质。
在无人关爱的情况下,石宣逐渐开始变得孤僻和冷漠,时间一长心理就出现了问题。
从第一次摔死家里的宠物狗开始感受到兴奋,石宣就开始难以克制心中嗜血的渴望。
一直到高中结束后的暑假,石宣故意开车撞死了一个路人,装作慌张的给石美云打电话,说是意外撞死的。
石宣以为会受到什么惩罚,结果石美云无声无息的就解决了这件事,然后迅速将他送到牛津去留学了。
这家伙智商非常高,以非常优异的成绩拿到了牛津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那个时候的石宣发现杀人了都有人善后,就开始亲手尝试杀人的感觉了。
也就是日记第一篇开头记录的。
这让石宣产生了巨大的快感,从此以后就停不下来了。
在英国留学了六年,开始的时候他隔半年才下手一次。
但是这种快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的衰减,所以他下手的频率开始不断的缩短。
等到了毕业的那一年,他已经到了一个月必须要杀一个人的地步。
留学的这六年,石宣总共杀了21个人,其中有一半是在最后一年杀的。
石宣杀了这么多人而没有被发现,李易通过日记也总结出来了。
一是这家伙智商很高,非常擅长伪装成一个人畜无害的乖宝宝,而且他长相英俊,很难让人怀疑到他。
加上他又是牛津医学院的高材生,自带名校光环效应。
而且他在临床阶段的时候,还凭借自已的医术救了不少人,这就让他的光环就更耀眼了。
按照石宣的原话所说,只要他表现的风度翩翩,拥有所谓的绅士风度,那些蠢货警察就真的信了。
第二点是,这家伙具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除了第一次咬死那个女人的时候,有点过于激动,之后的每次犯罪都会小心的清理所有的痕迹。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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