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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当道,流民、山匪、鞑子到处横行,区区一百多名死里逃生的良苦百姓随便遇上哪一股势力都无非是个死字。
弱者寻求强者的保护,这是人之天性,更是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凭借刚才那番杀人如屠狗的表现,王腾与金国志当之无愧的成了这股汉民的首领。
趁着鞑子探马还没有回转功夫,王腾带着一百多名汉人百姓踏上了回乡的路。
尸首遍地的鞑子营中,大火已经冲天而起。
天色渐晚,寒风萧瑟,一百多名流民在三十多名骑士的护卫下缓缓而行。
回家!回家!强大的信念支撑着这股死里逃生的流民队伍,他们中间虽有身负重伤的青壮,更有体力稍弱的妇女,然而却无一人掉队。
数十斤重的青铜锤就在马鞍下,王腾心事重重地叹了口气,他明白,到了这个时候,人越多,目标便越大,可要是离开这支队伍,他一人单枪匹马又能挺过多久?
如果自己离开了,王腾更会断定,金国志会在鞑子到来之前撇下这帮流民,独自离开!
可以想象,一旦鞑子追上这股流民,他们的下场将会多么凄惨。
这可如何是好?
不远处,金国志骑着高头大马,面色诡异的猴子伴在他身侧,时不时地说着些什么。
金国志时而点头时而摇头,忽然,他朝王腾的方向点了点头,嘴里道“王兄弟,为兄想和你商议一下回程的路线。”
王腾心中咯噔一下,分道扬镳的时刻终于来了。
打马来到金国志跟前,王腾迟疑地问道“金大兄想到了什么锦囊妙计?”
“锦囊妙计?哈哈哈!”金国志先是一愣,后来却是哈哈大笑,差点把眼泪都笑出来,“王兄弟竟然还有出口成章的本领,俺老金佩服!”
王腾面色不变,只是微笑“大兄就不要取笑我了,按照鞑子探马的马速,这时候想必他们已经发现了营地的变故。”
谈到生死攸关的事情,金国志也收起嬉笑的声色,低沉的说道“鞑子的厉害无需多说,王兄弟肯定比我明白的很,真要让他们追上来,只怕我们这百十多口人还不够他们塞牙缝的”。
“大兄说的是,只是,不知大兄有什么打算?”王腾故作沉吟,他要等金国志提出那个建议。
果不其然,金国志明黄色的眼珠狠狠地眨了眨,他正色说道“要想活着回到大明治下,只有抛掉这些累赘,咱们数十人骑快马直奔大同!”
“奔大同?”王腾虽然明白对方的提议是眼下最安全的选择,而金国志既然敢把这消息告诉自己,就说明对方将他看成了可以拉拢的人。
可是,这时候跟着金国志离开,抛弃百姓?
百余名流民呀,这可是一股了不得的力量,乱世已然来临,王腾好不容易树立了权威,哪想轻易放弃?
再者,今日金国志可以抛弃流民,他日便可以抛弃王腾!
无情无义之辈最是狠毒,王腾不敢去赌,他宁愿留下,“大兄的好意小弟心领了,可大兄有没有想到,从虎裕口到大同数百里之遥,就算我们抛下这帮流民,便一定能摆脱掉鞑子的追击吗?”
金国志狠狠地挥了挥鞭子,没好气地说道“这些为兄都明白,那你说该怎么办?”
“我留下来,遇到鞑子时也能尽量拖延一些时间,这样大兄就有时间去搬救兵了!”王腾口若莲花,将对方贪生怕死的行径说成了去找救兵。
饶是金国志面厚似铁,也还是禁不住红到耳根,“这,王兄弟,你这是自寻死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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