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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福尔摩斯探案(第2页)

它是世界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的侦探小说巨著,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

从20世纪30年代起,世界各国相继出版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00多年采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球,其主人公福尔摩斯机智勇敢、疾恶如仇、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的私人侦探形象可谓家喻户晓,福尔摩斯已成为为世界通用的的名侦探的最佳代名词和众人崇拜的英雄,同时他也是英国小说中刻画得最生动、最成功的人物形象之一。

柯南道尔这个作者,因为这部作品获得了“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美誉。

所以,这是推理小说爱好者的必看书目,没看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甚至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喜欢推理小说,这句话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并不夸张,因为这部小说的影响力,已经超越了推理本身!

而洛阳现在写的,正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

其实《血字研究》相对于整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来说,并不算特别出彩,甚至有些悲惨的是,当初柯南刚写完《血字研究》的时候,根本没有出版商愿意出版这本书!

即便是后来有出版社答应出版,也仅仅只是付了25英镑的酬劳。

是的,一部后来风靡全世界,被誉为推理圣经的作品,它的第一个故事只卖出了25英镑。

如果这样说还不够直观的话,那么换一种说法,《血字研究》作为福尔摩斯的开局,当时的稿酬大概是两百三十多块钱人民币……

所有伟大的开始,其实只是平庸,而这部叫做《血字研究》的作品,后来之所以能够成为福尔摩斯系列比较知名的一部,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是福尔摩斯的第一案。

在《血字的研究》之中,作者第一次将主人公福尔摩斯和华生以及贝克街的所有情况介绍给读者。

而洛阳参加《极光脑域》举办的世界推理大赛,选择的故事正是《福尔摩斯全集》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

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视角很有意思,因为《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视角,是以一个叫做华生的人展开的。

这部小说中绝大多数的故事,都是以福尔摩斯朋友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而且,因为这个世界的历史,和前世有一些出入,所以洛阳不得不修改一些背景元素,好在这些修改结果并不会影响故事本身的趣味。

另外他认为,就算《血字的研究》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并不算最出彩的一部,当本身也是拥有过硬质量的,所以通过这个世界推理大赛的第一轮,还是没什么压力的。

至于翻译,洛阳打算继续找陆玉儿帮忙。

按照陆玉儿的介绍,除了精通日语之外,她的英文水平也是丝毫不差,所以洛阳打算让陆玉儿试试翻译福尔摩斯,如果可以,他甚至想直接聘用陆玉儿当自己的专职翻译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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