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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士钧再不欠你的了。”
沈士钧这样说。
他一直觉得,是自己欠了韩秀。当初被抓赴苦役,是韩秀放了他们。后来逃往深山,也是韩秀的妻子为他们送饭,令他们不至于饿死。
在沈士钧的眼里,韩秀对他有活命之恩。所以,战败逃亡之时,他才不顾一切的去救韩太公。
他跟在韩秀的身边,除了时局太差,想要混个温饱,想要建功立业以外,最重要的却是这份活命的恩情。
活命之恩,结义之情,在沈士钧的心里大过天。
如今,他不仅割袍断义,还切断了自己的子孙根……
自宫以证清白。
如果不是愤怒到了极限,失望到了极限,谁能做出这种偏激的事情?
沈士钧还没有娶妻生子呢,战乱中,他早已与家人失散。若是家人遭遇不幸,他就等于是断了香火。
这是大不孝啊!
血,顺着沈士钧的大腿,逐渐沁湿了衣袍,然后又顺着袍子的边际,慢慢的流了一地。
血腥味扑鼻而来,明明在战场上见惯了鲜血,见惯了残肢断臂,可这次却仿佛更惊心动魄。
看着沈士钧的样子,众将士心中忍不住升起一股寒意。
怎么会变成这样?
怎么就至于变成这样?
就算被兄弟怀疑,好好解释就是了,什么事情不能弄明白,有必要这么意气之争吗?
要证明清白,有无数种方法,没必要选最极端的这种。如此冲动,不理智,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简直让人无法苟同。
但又不可否认,这种证明是最冲击,最震撼,最具有说服力的,让人不得不信服。
“大……大王!快叫金疮医!”一位大将忍不住喊道。
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发现,往日脱口而出的大哥,此刻竟仿佛重于千斤,怎么也说不出口了。
从“大哥”到“大王”,一字之差,却失之千里,再不复往日的信任与亲近,只剩君臣之义。
这也是第一次,韩秀与兄弟们之间产生了裂隙。曾经性命相托的兄弟,如今却多了几分防备与疏离。
……
等石娇娥知道消息的时候,已经到了傍晚,天都快要黑了。
“他的伤势如何?”石娇娥兀的收紧手臂,全身上下紧绷着,再不复之前的优雅从容。
婉如有些诧异,却没有表露出来,只是低眉垂眸的回答道:“性命无忧,只不过……”据说是废了,不再是男人了。
这话,婉如说不出口。
婉如说不出口,石娇娥却能猜到。伤了那种地方,能留下一条命已经不错了,还能妄想什么?
只是……
石娇娥的拳头握了又松,松了又握,反复几次,终是叹了一口气,道:“这个愣头青,太把兄弟义气当回事,这下总算吃到苦头了。”
人呐,就是不能太把某种感情当回事。否则,就跟走火入魔似的,一下子钻进了死胡同,就再也走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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