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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白绫与飞烟的洞箫合奏,确实配合默契,妙到毫巅,加上他类似于爵士鼓一般的伴和,把此曲的气势与神韵都合奏出来了,也算精彩至极。
白绫幽幽叹息一声,“白绫出身青楼,为客人弹奏无数曲儿,此曲,是白绫此生最为精彩的一曲,多谢叶公子。”
她屈身福礼,心中那份落寞的感觉越发的浓重,飞烟妹妹清纯可人,天真无邪,她这个做姐姐的又怎么好意思跟妹妹争抢?何况,她已经破相,叶公子既便不嫌弃,她自已也感到自卑。
叶天作揖还礼,谦虚道:“曲好,姑娘的琴艺更好……”
白绫俏面上的落寞神态让他微微一怔,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就变成这样?
“公子。”飞烟显得异常的兴奋,她挽住叶天的手臂,摇晃着,娇声道:“飞烟求公子把词曲谱出来。”
小美人儿分明是在撒娇,叶天心中不禁一荡,热血难免又汹涌澎湃起来,不过,这种时候只有忍了,否则,给美女们的好印象要打折扣滴。
他望向神情有些落寞的白绫,后者的目光也刚好偷偷瞟来,两道目光在半空中相碰触,白绫光洁的面颊腾的飞红起来,慌忙垂下眼帘,小手儿捧着胸膛,突突乱跳的心头似乎要跳出胸膛了。
白绫美人该不会是对哥有意思了吧?那更好,对于这等级别的美女,哥从不会嫌多,多多益善!
飞烟心性单纯,哪会看得两人眉目传情,她兴高彩烈的铺开白纸,亲手磨墨,等待叶天落笔谱词。
叶天一手持笔,习惯性的摸了一下鼻子,他这是在犹豫,多少有点担心。
繁体字他会写,可这字,他心里就没底儿了,如果写不好,这完美的形象就要打折扣了咯。
他老子是中学语文老师,写得一手好毛笔字,叶天并没有受到老爸的熏陶,而是被逼着练了几年的毛笔字,一直到高中都没有间断过,直到上了大学,远离父母,他才感觉自由。
那帮大臣呈递上来的奏折,毛笔字一个写得比一个好,他都N年没写过毛笔字了,就是批阅奏折,不是打个勾勾就是打XX,现在要他写毛笔字,心中发虚呐。
他看看白绫,又看看飞烟,两女都是满脸激动与企盼的神情呢,呃,哥好象……没有退路了……
他轻咳一声,“呃,在下的字可是有点……有点那啥,两位姑娘莫要见笑。”
他说的可是真心话,哥的毛笔字写得不怎么样,千万不要耻笑哥啊,哥可是把丑话说在前头了。
白绫与飞烟不约而同的飞起白眼儿:装,你就装吧,如此文彩,当然是写得一手龙飞凤舞的好字啰。
这个重文轻武的年代,名士清流当道,书生秀才不仅要读书习字,更要练习写字,这是必修的功课之一。
字是敲门砖,就算你才疏学浅,但只要有心求学,不是那些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哪一个学子不写得一手好字?
当然,要独创出一种风格的毛笔字,非名匠宗师,不知写坏了多少支毛笔,练了多少年,才能创出别具一格的风格来。
创不出别具一格的风格,你临摹总可以吧?
白绫与飞烟都是同样的心思,叶公子,实在太谦虚了,不过,越是这样,越引发她俩心中的好感与崇拜,如此好男儿,当世绝无仅有啊!
叶天哪会想到两女心中想得这么复杂,把他想象得如此的完美如圣人,不过,两女投来的白眼儿带着几分的娇嗔,荡人心魄,让他不免又是一阵想入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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