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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定了,你其余四房姨奶奶,你看上谁跟阿玛说一并送了你,我在找几个漂亮可人的,曹三,你去把京里的宅子卖了,就要过年了,套换成银子先过了今年,回头让两江的商贾把没用的田产宅子一并卖了。《乐〈文《小说 ”曹华成笑道。这做官不是做生意,做生意,做官可以奢华,不能囤积,囤的多了就是朝廷的肥羊,早晚给宰了。
所以该收的时候收了,收完打发着花了,这还是无财一身轻,这就是生存之道,做官的有官位,还缺几两银子?
“是,老爷,夫人已经卖掉了所有咱们在两江和闽浙的田地以及宅子,换成皇庄银票送过来,并且把三分之一捐到白马寺,又把三分之一用来赈灾,剩下的三分之一分作两份,一份捐到朝廷里凑了份子,给皇上减轻军费压力,另一半送过来了,也有八十万两,夫人说大人她能花的已经给您花光了,剩下的咱们过个好年。”曹三一笑道。这两广总督白文举已经开始弹劾曹华成贪污,折子已经送到刑部。最近这尚书府一点也不太平。
“好,夫人深知我意,你去把夫人接到京里吧。”曹华成低声笑道。他想念雪雁了,他本来并不想迎娶雪雁,一切均是他阿玛安排的,在前明的时候,他的阿玛是京中侍卫,后来大明国破,他阿玛被收归多尔衮手下,在多尔衮和孝庄成婚当日,他阿玛审时度势,看出灾厄,当天就请辞了。
直到多尔衮为先帝所杀,他才再度入世,如今的朝局暗流涌动,不好琢磨,他原本可以呆在两江,这样他就不必触及这朝廷的关节之处,可是康熙爷突发奇想给了他一个吏部尚书的头衔,就是管理官员调度的,看似是重用其实是把他推在了风口上,就跟一个夹心肉饼似的。
皇上还不是一般有用心,
他放着身体贵重,为官清明,且可以压得住百官的只有康亲王杰书和索额图不用,偏偏把他这个外官放到这个位子,这就是个典故了,无非是借用他朝内无党派,无门生的便利,控制吏部,让吏部的调派全在皇上一个人手中的办法罢了。
皇上真的是英明,是站在神器之上,受万民敬仰的一代明君的坯子,这对百姓有利,可对朝臣没利,面对一个精明过头,善用手段,且会收买人心的皇上是任何一个做臣子的悲哀,做臣子最重要的不是给皇上建功立业,或者励精图治,而是猜出皇上想要什么,之后自己就去做什么。
这样能不能开创盛世这不好说,但起码心中安全,君主可以控制臣子就安然无恙,如果君主不能控制那么臣子也就步履维艰。
如今朝野上下均在弹劾他于两江在任的时候受贿,这两江富庶,商人和官员礼尚往来是必然的,他身为封疆大吏不可能做的很清楚,但有一点他对得起百姓,也对得起朝廷。
曹寅看着阿玛有些失神的表情,猜不出其中的关节,最近闽浙的动静很大,就要上书朝廷彻查阿玛了,曹寅心中有些担忧,害怕自己阿玛跟康亲王的那个门生一样做了人网里的鱼。
康亲王过去有个门生便是于世龙的叔叔,名叫于晋,此人颇有才华,并且有傲骨,但是犯过一点事,后来给顺治爷大赦天下的时候放了。
于晋此人才学虽然上可,但是为人较为自私,也颇为浮躁,所以就中了那个套子,有时候做人沉不住气就是毛病。所以自从那一次以后,于家就再也没有人敢出世。
曹家也就消除了进京做京官的打算,因为世界上只有两种人可以做京里的大员,是有靠山的,是才华不凡的,除此之外都要外放,于晋算是个出类拔萃的人物,可也照样也这样被最亲密的人出卖了,于晋最大的错接触康亲王,康亲王利用于晋和苏克萨哈的矛盾除掉了苏克萨哈,又让群臣借这个机会除了于晋,但可笑的是苏克萨哈和于晋都是康亲王的人,可见主子没有在乎奴才的。也没有不出卖奴才的。
“阿玛,最近风雨大,您悠着点。”曹寅低声说,这个特殊的时候让他忐忑不安,已经这样了,还能怎么样呢?现在只有找个法子尽快的离开京师,否则等火烧起来的时候,再出手也就晚了。曹华成看着儿子笑道:“你就不要太担心了,反正事已至此,我这不清不白的人,说清就是清的,说白也就白的,非要弄出点莫须有的,也不是完全找不到的。”
“你房里缺个人,我看你很喜欢四姨娘,她就送给你了。”曹华成知道他长房夫人雪雁和老祖宗交往甚密,在闺中便是很亲密的,雪雁是在紫禁城里长大的,所以除了她没人可以把这件事圆过去,她已经开始打点此事了,所以自己也该做些个事情让雪雁心平。
“阿玛,此事我看可受不起。“曹寅一阵惊喜之后,总觉得不妥,这阿玛对四姨娘的心是看得出来的,自己夺他所爱终是不美。
“送你就是送你了,不过一个女人。”曹华成笑道。如今自己是必须向夫人低头了,夫人一向不喜欢这几个小妾,她就要入京了所以也该清空房里的人。
这样做更能证明他对夫人的心从未变过,这四姨娘也好,五姨娘也好,不过是他风光的时候家里的一个玩物。
曹寅没有吭声,静静地看着这一切,阿玛又回到六年前的危急时刻,六年前他在缅甸战败,要被顺治爷撤职查办的时候,就是额娘去找老祖宗谈的,解决了阿玛的危机,这一次又转过来了,阿玛又一次需要额娘的鼎力支持,所以又一副念及夫妻之情的样子。
瞬息间就把他宠爱的女人做了礼物,就这样如同一件物品一般送给了他,毫不怜惜。曹寅突然觉得他还要修炼一番,才能做到属于男人的沉稳以及冷酷练达,处变不惊。
“阿玛不是要我娶格格吗?为什么还要把四姨娘送给我,她又不是一件东西,她已经二十几岁,过了女人最好的年纪,四姨娘已经没有资本在离开这个家,我会求额娘不为难她。”曹寅低声说,他觉得只要是人就应该得到尊重,因为他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古代人,他是从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的现代穿越过来的,结婚的当天晚晴就被她的情夫抢走了,萧晚晴那个女人告诉他一个道理,就是没有不背叛的要看背叛的价值,若不背叛只是价值不够。
他到现在都在想那个女人,还有那颗代表宿命的水晶石,以及他重生于此的宿命,那个永远不能泯灭的传说。他要找到那个把他带来清朝并且对他说:是同年同月同日之时会再相见,纵横五百年紫禁城下,车水马龙处且相逢的人。
曹华成浅笑着看着这衣一副英雄救美的样子,就知道曹寅喜欢秋月,这就好,他对别的姨娘感情不过是一般,送给人也不会心疼。但是秋月让他念念不忘,让他心猿意马,所以他实在不愿意赶走秋月,但夫人回来以后,除了表妹和二姨娘以外宅子再有什么人的话,必须有一个理由,否则的话夫人不会尽心帮他。
送给曹寅是个好法子,不过是做陪房丫头,等风声过了,曹寅大婚,他还是可以把秋月要回来。
秋月跪在地上,心里很酸,因为这些年她并不是对曹华成毫无感觉。相反她对这个成熟英俊的男人有着对情人,对父亲的依恋,她喜欢躺在他宽阔的肩膀上,享受眷恋的感觉,那是特殊的安全感。
然而这个男人却是一辈子不会爱她的人,就像四周的风,离她永远最远也最近。她心里想着这些事觉得心里很痛,就好像大漠里卷起的沙子,在火热的傲阳下突然间被狂风卷起,大雨倾泻一般突然间没了方寸,于是那宛若梨花的面颊上滴出晶莹如玉的珍珠泪。
“大人,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你就是让我去永伴青灯古佛吧?”秋月哭着说,伏地啜泣,那身子硬生生的跪在那冰冷的地板上,让曹华成有些心痛,但现在委曲求全是必须的。
曹寅看着这个妖媚的女人,和前生的未婚妻萧晚晴有几分相似,同样的妩媚妖艳,同样的楚楚动人。
他忍不住扶起她说:“四姨娘,你先跟我回去,过阵子找机会我帮你跟阿玛说情,再过两天就是额娘就要进京了,不管怎样先过了这几天再从长计议。”
秋月觉得心里一荡,隐隐的漾出几许柔美的温柔,她故意脸色一白,那细致的唇角有些发青,那青丝突地散落,那泪珠落在如同墨色轻纱一样的柔发上。
“贱妾,谢公子。”秋月楚楚可怜地看着曹寅,见他英俊挺拔的模样,心中暗自喜欢,她仰起梨花带雨的脸,眉间流露出几分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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