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血诛至尊的指骨已经融合,单论方辰手指强度,近乎至尊境,不过也仅仅只是一根手指,身体的其他部位,还欠缺锤炼。
撕拉!
溪流地步,方辰从泥土中出来,浑身沾满了泥土,不过他的脸上,却是带着一抹喜悦的笑容,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头骨。
当然,主要还是凭借手指的感应找到的。
而且,他发现头骨中蕴含着一种元神精粹,这是化婴层次的强者,陨落之后,元神碎裂,孕育而成的,这种元神精粹,能够大幅度的提升武者的元神。
对于即将凝道的方辰来说,简直太重要了。
嗡!
他心意一动,破碎的头骨,钻入了他的脑海中,与他的头颅合而为一,这一刹那,他的脑袋猛地一颤,整个人瞬间陷入了迷离状态中。
他感觉到了血腥气息,在脑海中肆虐,也看到了轮回路上的无数怨念,似乎在与其他人战斗,一幅幅惨烈的场景,湮灭在了历史长河中。
嗡!
他一阵心悸,急忙催动了自己的元神,这才逐渐稳定下来,并且利用手指,强行稳定住了头骨,耗费了三天时间,让头骨与自己的头颅完全融合。
“呼。”
方辰缓缓睁开眼睛,松了一口气,融合指骨后,让他的手指强度堪比至尊境强者,如今融合了血诛至尊的头骨后,他的头颅强度,也达到了半步混沌至尊层次。
而且,最重要的是,至尊头骨对他的元神,起到了极大的保护作用,而且头骨中的元神精粹,也在被他慢慢的吸收着。
他内视脑海,元神正在壮大,若是能将头骨中的元神精粹完全吸收的话,元神必然能凝道。
届时,他的战斗力,将会飙升到一个可怕的地步。
当然。
除此之外,头骨给他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完全操控剑魔族群,让他们彻底忠心于自己,这才是现阶段对方辰最大的帮助。
这等于是,他直接建立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势力,而且这个势力,比之鬼府等府,强大了无数倍。
嗡!
他心意一动,离开了溪水,出现在了荒芜沙漠中,一万多头剑魔见状,纷纷大喜,激动大叫。
“主人,您找到了吗?”剑魔首领问道。
方辰点头,并且屈指一弹,至尊气息弥漫而出,与此同时他的头颅晶莹发光,这让众多剑魔内心震颤,不由自主的跪伏在地上。
“我等誓死追随主人。”
方辰挥手,让众多剑魔起身,而后他拿出了一个特殊的须弥戒,“你们不要抵抗,我将你们放入须弥戒中,然后带出破碎空间。”
这个须弥戒,乃是血诛至尊亲手炼制的,专门用来盛放剑魔族群的,这也算是留给后世之人的一点小礼物吧。
哗啦!
一万多头剑魔,全部被他收入了特质须弥戒中,而后他离开了葬剑天。
对着虚空深深鞠躬,最终一步跨出,离开葬剑天,进入虎王领地。
嗡!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