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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回到基地已经两天,猎杀者位于马赛的总部被死神他们一窝端了,没费多少力气,只有前锋和王子受了点轻伤,可以说大获全胜,响尾蛇被泰坦从天台扔了下去,摔成了肉泥,猎杀者组织在这场硝烟中彻底覆灭。
这两天我一直在照顾女神,吃喝拉撒睡都是我的事,用她的话说,我这叫还债,上次我受伤她就是这么照顾我的,尼玛,她除了给我送两次饭之外,根本什么都没干。
就算是收利息,也太高了点,比高利贷还凶残,一天24小时我一直守着他,两只眼睛熬得像熊猫一样,上厕所也得我抱着去,就差没给她解裤带了。
晚上,我刚从女神的房间里出来,迎面撞上了队长,他看见我,目光闪烁了一下,脸色有些沉重。
“队长,你怎么过来了?”我疑惑的问道。
“我是来找你的。”队长看着我说。
“有事吗?”看他的样子好像有什么话要说,我想来想去,最近没犯什么错误啊!
“跟我出来,我们去外面谈。”队长说完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就下楼了。
我深吸一口气,奇怪的看了一眼他的背影,苦笑着摇摇头,随后也跟了过去,我不知道队长要说什么,但看他的样子,似乎是件大事。
我们来到训练场,虽然是在晚上,但还有好几个兄弟闲得无聊,在射击场上练枪,队长走到一堆圆木前站住,转头看着我道:“考虑好了吗?”
突如其来的问题直接把我问蒙圈了,我眨了眨眼睛,不明白的看着队长:“考虑什么啊?”
队长笑了笑,坐在圆木上看着我道:“要不要留在凯撒,跟我们并肩作战。”
听到这句话我心里咯噔一下,脸色瞬间黯淡下来,其实这些天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我已经不可能再回到军队,如果回国我会过上平静的生活,几年以后,我可能会成为坐在办公室的白领,也可能在某个角落开一家小店度过余生。
我很确定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是特种部队的堂堂枪王,我应该出现在战场,应该冲锋陷阵,而不是市井巷陌,从此碌碌无为。
成为一个普通百姓,不是我这种人的归宿,马革裹尸才是我该有的下场,我知道我心里更倾向于留下,因为这里让我找回了热血沸腾的感觉,更重要的是,为了我这个不是战友的战友,女神和明星差点丢了命,他们对我仁至义尽,我又怎好意思拍拍屁股走人。
而且我知道,女神这些天这么折腾我,也有一部分是因为想让我留下,想到这些为我玩命的兄弟,离开这两个字我怎么也说不出口。
可我就是过不了心里那道坎,我只想为祖国而战,即便我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我也不能丢失这个信仰,这已经深深刻在我的脑子里,血肉里,和我融为一体。
“你现在已经不是军人,有权选择自己的职业,不是吗?加入凯撒和忠诚于你的国家并不冲突,中国是个和平的国度,那里没有战争,就算你想为国家而战,也没有机会,为什么不给自己一个机会,为自己而战呢?”队长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心思,我在他面前就像透明的一样,心里想什么,都瞒不过他的眼睛。
“为自己而战!”我抬起头,怔怔的看着队长。
“是的,为自己而战,如果有一天,你的国家需要你,你随时可以投身战场,为你的祖国而死,没有人会阻拦你,起码我不会!”队长看着我的眼神充满了真挚。
是啊,枪在我手里,我可以自己选择为谁而战,也许这就是我的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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