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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兽王(第1页)

花云对自己的地盘很执着,源于末世的特殊规定。如果是绝对属于自己的地盘,你可以对进入你地盘的人生杀掠夺,当然前提是你够强。

这个地盘不但是基地对基地之间,组织对组织,势力对势力,还细化到小队对小队,人对人。当然,势力越小,被公认的地盘也越小。

比如,猎杀大队的地盘是一栋楼,在那栋楼里面,只要承担得起后果,她花云想做什么做什么,谁都不能置喙。在自己地盘上才能放松一半神经,但在别人的地盘上,花云完全会本能的绷起所有神经。

因此,董郎中再和花长念情真意切哪怕生死相交,花云也会立即马上想法子弄自己的所属地尽快搬出去。

天蒙蒙亮,花雷跟着花云出了门,看着前头的的花云背着个背篓,那里面除了绳子就是一把药锤。董郎中家那把二十斤重的大青石药锤。

花雷低头看着花云的脚,怎么那么轻松呢,怎么那么惬意呢?跟没背啥东西似的。大妹啊,你这么强,哥压力大呀,你知道不?

“咦?怎么到这了?”

这不是老太婆家的后院墙吗?自己走了十几年了。

花云示意他噤声,没从后门走,胳膊一抬上了墙,滑了进去。再出来,手里挂了两只鸡。墙里面从始至终没发出一丝动静。

花雷:“…我去弄几个脚印。”

花云翻了个白眼,都分宗了,还装黄鼠狼呢。

“走吧。”

花雷才回过神,忙跟上走了。

两人只上山行,出来的早,路上没行人。花云随手拿了一只,抬起脖子拔了毛,一口咬上去,咕嘟咕嘟喝起来。

花雷有些忧郁:“没老太婆,你也喝呀?”

花云放下鸡:“习惯了。”

花雷忧伤了,这习惯能改不?

当然不,花云晃了晃鸡,不是自己的人性压制着,早把肉也生吃了。

“喏,烤了吃。”

花雷接过去,寻被风的地方生火处理被吸干了的鸡。等他烤好了,花云另一只也吸了干净。把烤好的一只递过去,另一只接过来再继续。

两只鸡,花云吃了一只半,那半只逼着花雷吃干净,不然这孩子一定给家里带回去。

“咱往深处走一走,你带着鸡,会引来很多野物。”

花雷才不舍的全吃掉。

“大妹,深处危险,咱不能走太远。抓几只野鸡野兔就好。我昨晚想好了,到县城当伙计,每月也能挣几百钱呢。”

花云看着他,这孩子是傻的吗?一天抓一只鸡去卖,也比什么伙计来钱的多呀?

“我知道。”

知不知道是一回事,做不做是另一回事。

一路行进,见到什么花云小石子抛出,三只野鸡,两只野兔就挂到了花雷身上。

花雷眼睛亮闪闪:“大妹真厉害。咱回去吧,你看这林子越来越黑了,你听听,真吓人。”

就有不知什么动物的哼哼声传来。

花云回头看他一眼,这里没有一只会喷火射箭的,还皮薄的很,自己会怕?好不容易出来放放风。

翻过两座山头,花云不走了,蹲地上研究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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