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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府最好的院子便是泼墨轩,泼墨轩的一草一木皆是细心挑选,就连格局摆设,也是精心打造,这里栽满了桃花树,当中一颗最大的花树据说已有千年历史,是书敏行花了极大的人脉才找来的,其中所花的心思,书府其他的院子远远比不上。
泼墨轩当年是书敏行的原配夫人乔意的居所,而现在住的主人,理所当然的成了明月。
明月回到房间就直接让流霞下去了,流霞关好门的一瞬间,她就再也忍不住的坐在了书桌前的椅子上。
她不顾大小姐的形象,抬脚搭在桌子上,掀开裤管,白玉似的小腿露在了空气中,膝盖处的血红引人注目。
似乎是被石子打的,因为用力太大,直接蹭破了她的皮,一大块的,沁出血迹,两只脚都是……
她打开书桌的抽屉,里面都是药瓶子还有纱布,从很久以前开始,她就学会怎么处理自己的伤口了。
明月咬着牙小心翼翼的用手帕擦去伤口周围的血,不管动作再怎么轻柔,总是会痛的,她一直以来都很怕痛,更何况是娇生惯养了十几年的身体,这两个伤口,她刚刚一路走回来的时候就已经痛苦难耐,只是流霞还在,她还不能表现出异样。
明明知道书辰星背后有妖保护,还玩什么把戏?这下好了吧,被人教训了吧!
可偏偏她的性子就是这样,这么多年的针锋相对,几乎算是在孤军作战,流霞虽是她的人,可毫无战斗力,但她就是莫名养成了不会认输的习惯。
绸缎庄的布料那么多,偏偏只送来两匹,其中一个还是众所周知的,书辰星一直以来都很喜欢的软烟罗,明月不喜云锦,也不喜软烟罗,但两者比较而言,因着书辰星的关系,她也绝对会选后者,因为她一直都是抢夺妹妹喜欢的东西,无理取闹的形象,这么多年过去,还是一个模样。
柳飞絮不就是打着这样的心思吗?明月不会认输,别人过分,她就更过分,反正书大小姐刁蛮任性,是整个桐城人都知道的事实,有时候破罐子破摔,也没什么不好。
撒金疮药的时候她咬住了唇,又抹了把眼睛,吸吸鼻子,她只是……只是有那么一点点委屈而已,这是她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受这么痛的伤,明月绑纱布的手用力了一点,痛把未流出来的眼泪全憋了回去。
她看看自己的红衣,苦中作乐的想着,这颜色比血的颜色好看多了。
风带来寒意,一片粉色的花瓣随着风落在了书桌的笔砚旁,像是春天送来的礼物。
明月拾起落花,恍然抬头,这才注意到窗户未关,院子里那颗巨大的花树一览无余。
桃花开的正盛,它的花香本来暗淡,但风引起的落花翩飞,将花香也扩散了,每年的这个时节,它的落花往往能撒满整个院子,阳光里的树影斑斑点点。
这便是她娘最喜欢的那颗桃花树,每年花开的景象都很壮观,一年也比一年盛,树下的石桌是她最爱去的地方。
明月忽然想起了自己此时露着腿很不雅观的模样,她收回脚放下裤子,因动作太激动又碰到了伤口,没忍住叫了一声,声音很小,她站起来,把手中的落花丢出窗外,关上了窗户,阻隔了外面的一番美景。
或许是她在阻隔景,又或许是她在阻隔景里的人呢。
他站在树下,白衣胜雪,若有似无的注视徒惹人不安,他太寂寞,也太耀眼。
明月决定今天不出门房了,晚饭是要流霞送进来的,就连今天是书敏行回府的日子,她也不打算去门口接,一是没必要,二是她现在什么妖也不想见到,桃花树下的匆匆一个对视,已经让她的神经高度紧张,今天的确是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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