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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我喜欢当强盗(第2页)

云福将云昭拖过来看着他的眼睛道:“有一个叫做孙传庭的白面书生,在白马驿随便挖了一个坑,就活活坑死了你六叔这样的狗屁好汉七百余条。

你父亲到白马驿的时候,二伯,五叔,六叔跟云虎,云豹,云蛟,云霄他们正拖着碌碡压路基呢。

如果不是他们平日里恶名不显,估计也早被埋进路基里去了……你父亲给了太监黄玉生两尊白玉佛,绢花锦缎十匹才让人家松了口风。

还以为孙传庭会听话,结果呢,又被孙传庭勒索了纹银三千两,粮食七百担用来修路,这才保住了他们的性命。

少爷,你将来跟你娘回西安的时候会路过白马驿,走那条路的时候要仔细些,那都是你六叔他们的心血。”

“孙传庭?”

“没错,进士郎,长安县知县。”

“挖了一个什么坑?”

“农夫不小心从地里挖出一颗不世出的夜明珠,装夜明珠的盒子上写着字——唯大英雄得之!

然后,长安县,蓝田县的大英雄们就蜂拥而至,也不知是谁先动手的,这群个个认为自己是大英雄,大刀客的家伙们,就在白马驿厮杀的天昏地暗……孙传庭带着西安府,长安县的大批捕快,还有西安城守军包围了白马驿……然后,一日之内,官府刽子手的鬼头刀砍人头砍得卷刃了几十把。

孙传庭一个子都没花,还收缴了大批兵刃,武械,交给铁匠重新铸造成了锤子,凿子,铲子交给你叔伯这些大英雄们用了六个月的时间,就修通了被山洪冲垮阻碍关中跟蜀中往来长达五年时间的七十里大路。

人家孙传庭不但升了官,还发了财,地方上的百姓听到孙传庭的名字那个不翘大拇指,地方上的盗贼只要听到孙传庭的名字,那个不是胆战心惊的。

也就是孙传庭调任了,如果那个人还在西安,哼……你的几位叔伯们现在……

少爷,听了这些事情,你还想做盗贼吗?”

云昭的嘴巴张的圆圆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呆滞的瞅瞅几个想钻地缝的叔叔,梗着脖子道:“我还是想做盗贼!”

云福点点头道:“也好,这年头做盗贼也算是一条出路。不过,少爷啊,你如果以后遇到了孙传庭这种人物,什么都不要管,扭头跑就是了。

山贼嘛,就是拿来欺负弱小的,这就是盗贼的本来模样,逃跑几次不丢人。

咱们家的阴族一脉已经跑了好几百年了,再深的深山都去过,这方面没人比得过我们家。”

云昭不满的道:“要是碰见戚大帅这种模样的人呢?”

云福大笑道:“遇到戚帅……你就假装是被山贼裹挟的百姓,估计是哄骗不过去,到时候认命就好。”

云昭听了连连点头。

云蛟那些口气熏天的大话,被福伯毫不留情的给戳穿了,一个个也就没了云昭初来时豪气干云的模样,也不再诱惑云昭去当盗贼了。

此时此刻,云昭才明白为何母亲面对云猛他们这些人的时候永远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也终于明白,母亲为什么会克扣阴族钱粮克扣的心安理得,这些被苛刻对待的人,不但不反对,反而对母亲恭敬有加了。

云昭此时也明白了一件事——山贼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职业,跟其余职业一样,只有最头部的那几个人才能享受权力,才能享受美人,才能享受醇酒,美食……剩下的都是送死的货!

福伯说的很对,山贼们最大的本事就是逃跑!

云昭觉得,自己将来一定要把这个宗旨贯彻到底,直到自己熬成了拥兵百万的大贼寇!

这件事要切记,切记!

朱明王朝虽然已经四面漏风摇摇欲坠,可就是这样的一个残破的王朝,他依旧人才济济,多得是愿意为这个王朝抛头颅洒热血的人。

假如自己很不幸的遇见一个,以家里这些山贼的素质而言,自己很可能会成为人家的踏脚石,最后被送上受刑台,被人用小刀子割成骷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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