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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壮的良马,充足的钱财。嬴斐这一次上路腰杆挺直了不少,按照马匹的速度,嬴斐最迟可以在下午赶到长社。
“大哥,你为什么?”目送嬴斐离开,糜芳忍不住对着糜竺开口。方才嬴斐在场不好意思开口,如今其已远去,糜芳也没有了忌讳。
这不仅是糜芳的疑惑,也是其他人的心声。转过头打量了众兄弟一眼,深深的道:“相信为兄的眼光,此子不凡,是金子终归会发光的。”
其实有一句话糜竺并没有说出来,留在心底徘徊。那就是他糜竺不差那一百金!
糜竺作为一名商贾,他是有梦想与追求的。他的奉吕不韦为偶像,在糜竺看来,政治投资才是最高收的生意。
与未知的回报相比,一百金什么都不是,太渺小了。
当初吕不韦以钱财助嬴异人回国,吕嬴共天下。吕不韦封文信候,任丞相,成为千古一帝的仲父。
这便是人生赢家,在糜竺心里。生意做成吕不韦这样的才算是成功,此刻的自己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已。
正是因为如此,当初刘备走投无路的时候,糜竺才会嫁其妹,资其金,送其人,鼎力支持。
这件事情说到底,还是商贾的投机心理。一次投资风险于零,回报远远超乎期待。
“我们也走吧!”
“驾!”
这是一段插曲。此时此刻的嬴斐已经走出好远,有了钱,嬴斐第一时间便受不了自己的这身破旧衣服了。
汉末的天空湛蓝,没有大气污染。有了钱,有了马,而且母亲也托糜竺赠以金。这个时候的嬴斐心情大好,突然有了作诗的冲动。
“大野龙方蛰,中原鹿正肥。狮儿正年少,跨马长社行。”
嬴斐嘴角露出一抹笑容,这首诗前两句来自袁世凯。表达了对中原江山的窥觊,以龙自喻,野心由此可见。后两句,是嬴斐自加。
“啪、啪、啪,好诗、好诗。”
就在嬴斐读完之余,一阵鼓掌声传来。爽朗的笑自身后响起,嬴斐转头对着来人拱手道:“信口胡诌,兄台莫要见笑就好。”
“莫要谦虚,某不说虚言。”
青色儒衫,腰悬铁剑。面容俊秀,英气勃发。此人最令人瞩目的则是那一双灵气的眸子,灵动,狡黠。
“在下嬴斐,见过兄台。”
拱手见礼,朝着来人道。嬴斐的眸子闪烁着精芒,他觉得这是个人才,值得交往。
“哈哈,在下徐福。”眼珠子一转,朝着嬴斐问道:“兄弟这是打算去哪儿?”
“长社。”
“哈哈哈……那可巧了,某家也往长社,正好同去。”
徐福十分健谈,两个人在马上聊的很是开心。半刻钟后,嬴斐的眸子越来越亮。通过这半天的旁敲侧击,他终于发现,眼前的少年就是徐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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