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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凌晚歌郁闷的时候,一只手将凌晚歌手里的书拿走。
凌晚歌歪头,就看到阿阳拿着书。
“你想看?”凌晚歌看着阿阳,阿阳也喜欢看书吗?
凌晚歌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下阿阳,很帅气的一个小伙儿,长大了肯定是个大帅哥。
不知不觉凌晚歌的眼中有粉泡泡在冒。
经过这几天的修养,阿阳的脸色好多了,脚上的伤口也开始长肉,结痂。
除了腿上的深刻见骨的伤口,身上的伤口已经没有了。
“读给主子听。”阿阳的声音没有玄冷夜的低沉,声音很好听,一听说话的人年纪就不大。
“都说了,别叫我主子,叫小姐,我更喜欢你们喊我名字。”
凌晚歌悠悠的开口道,一双眸子闪了闪。
“不,你是阿阳的主子,一辈子的主子。”阿阳说到一辈子的时候笑了。
他存在的意义就是保护主子,从他懂事的时候开始,所学的一切都是为了主子。
他真的努力,只是为了有一天能够站住主子的身边。
从小时候见到主子的那一刻起,他的命就不再属于自己。
小时候的主子长的可漂亮了,漂亮的让人移不开目光,现在的主子也漂亮,不是因为长相,而是气质。
现在的主子比小时候的主子,更漂亮,更心善。
“那你读吧,对了,你认识上面的字吗?”凌晚歌揉了揉额头,每次问这个问题,最终都是以她放弃为终点。
这家伙看起来好说话,其实一点都不好说话……
阿阳没有回答,只是拿着书从第一页开始读了起来。
阿阳心细,知道凌晚歌看了三页,看进去的半页都不到,阿阳便从头读一遍。
一开始凌晚歌还担心阿阳不会读,后来发现自己想太多了。
阿阳读书来的感觉,就好像一个上进的青年,温文尔雅。
“阿阳你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凌晚歌撑着脑袋,漫不经心的开口道。
阿阳或许不知道,他身上有一股贵族气质,那是与生俱来的。
不论是心性还是长相,气质,都不是普通人家能养出来的。
有些东西,不是天生就有的,需要后天潜移默化的形成。
阿阳一定是出生大户人家,是什么事让他变成了这个样子,还沦落成奴隶。
“阿阳只是主子的人。”阿阳浅浅一笑,暖暖的很帅气很阳光。
“阿阳你家在哪里?家里还有亲人吗?”此刻凌晚歌才想起来,自己连这些都不知道。
“阿阳的亲人就是主子,主子的家就是阿阳的家。”阿阳说完继续念着书。
不时拿些糕点吃,眼睛都微眯,太阳照在身上很暖和,冰凉的手脚开始有些温度了。
凌晚歌干脆把鞋脱了,让阳光照在自己的脚上。
冬日的天气很冷,脚特别容易冰冷,现代她的屋子有一个大大的阳台,到了冬日她就喜欢躺在躺椅上,脱去鞋子晒太阳。
阳台的密封的,没有风吹进来,很暖和,也很享受。
凌晚歌突然感觉眼前的太阳被遮住了,阿阳的声音也停了下来。
“啊!”睁开眼睛,就发现玄冷夜的脸离自己很近,近的都能看到他脸上的毛孔。
玄冷夜突然的出现吓到了凌晚歌,躺椅因为凌晚歌的剧烈运动,竟有了要倒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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