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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桑月,得了称心如意的宝贝立马原路返回。因是和兰秋晨一同发现的,自然要一同欣赏欣赏。
大半夜的桑宅仍灯火通明,俩姑娘各坐茶几的一边围观。看着桑月把那块圆石,哦,是水晶洞打开,露出里边一颗直径十几厘米大的水晶球。
“哇——”兰秋晨满怀期待地看着它,尔后抬眸一本正经道,“就这?一颗透明的水晶球。”
当然,她承认自己功力不到家,导致眼力不太行。
毕竟,值得她大半夜让莫拉划破空间距离,千里迢迢地去一座偏远小城镇购买的定非凡品。但是很奇怪,这次她居然一点都不羡慕嫉妒。
因为见鬼的是偶像,多寻一些法宝防身对自己更有好处。
正所谓能者多劳,庸者抱大腿嘛~。
“让你勤快练功,你不听。”桑月今晚心情愉悦,完全听不出对方的言外之音,“以后再偷懒,有宝贝摆在你面前你也看不出来。”
兰秋晨撇着嘴角挺直身,谢了,这种宝贝看不出就看不出了。
“花了多少钱?”
不知偶像的养老金还在否?要不要她这助理去打工养她?
“没花钱,用三瓶药换的。”桑月满意地摸摸光滑清凉的晶体,“又有人帮咱们试药了。”
她加了对方为好友,对方要求的,说要她负责售后。
把手机递给兰秋晨,负责就负责吧,正愁找不到人试药,现成的人送上门,她没道理拒绝。
“屠夫?”兰秋晨接过她打开界面的手机一瞧,“这名字好反派啊。”
“管他正派反派,都是客户,要以礼相待。”见她对水晶球没兴趣,桑月把它放回水晶洞,合上,“你去加他,就说是我助理,让他有什么问题找你就行。”
她跟对方说过的,毕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服药,自己不可能一直在外边等着。
明天初八了,兰秋晨的朋友来装修工作室。在工作室完成之前,她只有晚上才能从庄园里出来。手机就暂且留给兰秋晨保管,随时恭候对方的征询来电。
进入庄园,抱着那块圆石直接往湖泊里一倒,踏入灵泉所在的清川。
她当时问过那位叫屠青云的店员,是否滴血认过主。
对方也老实,承认这水晶球曾被他和一位兄弟尝试滴血认主,失败了。清洗干净之后,就把它放入水晶洞一直到今天,已是干净,无需消毒之类。
如果她非要用消毒液去涂抹清洗它,会否对它有所损坏不得而知。
若她不听劝瞎洗,对灵珠有任何损坏他概不负责。
另外,他还提醒她,灵珠如果只是灵珠那固然好,万一里边藏着什么万年大妖之魂等待认主夺舍的话,他亦不负责善后。
因为打不过。
让她在滴血认主之前考虑清楚,莫引狼入室误了卿卿性命。
他的好意她心领了,同为凡人,她的好奇心和冒险精神完全不逊于他和那位好兄弟。有灵宝在手,焉有束之高阁之理?若缩头缩脑不敢尝试她又何必买?
“莫拉,”冒险之前,先交代后事,“一旦认主过程有异动,你即刻攻击我的灵魂。”
“好。”莫拉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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