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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口中的觅君,正是流仙阁的花魁,杜见卿与他相识已久,两人意趣相投,杜见卿渐渐的对觅君有了好感,情不知所起,等他察觉时,已经深陷其中。
只是他这份爱意,注定不能宣之于口。
身为杜家嫡子,他肩膀上要承担的责任很多,他的家族和父母对他管教甚严,婚姻和人生都由不得自己做主。
方才安绍祺嘲笑他的话犹在耳畔,其实他有一点没有说错,杜家正在走下坡路,无数人在暗中张开獠牙,等着杜家从世家行列里掉下来,再一点点蚕食这个曾经的豪门。
“我知道,”杜见卿伸手抚摸画上之人,神色复杂又落寞,他歉意道“这事是我考虑不周,牵连了大家。”
“都是兄弟,说什么客套话,”叶其昭拍拍他的肩膀,“你忘了咱们有个响当当的外号嘛,雍京三痴,即便没有今日之事,咱们三个也是绑在一块儿的,哈哈哈。”
王在斐“别怕,我都可以。”
“你可以闭嘴。”
兰榆回到马车上,还好他的车里装备齐全,脱下湿透的鞋袜,兰榆换好鞋子,接过三两沏好的热茶,茶水下肚,五脏六腑瞬间就暖和起来。
“主子,要不咱们还是回府吧,奴才怕您着凉。”三两担心道。
兰榆摇头,坚持要留下来,三两以为他是对婚礼好奇,殊不知,他是在等待男主的出现。
原书里,男主就是在这一天出现在雍京王侯面前,他刚穿书那会儿看过剧情,只能感叹不愧是男主,走到哪里都有机缘。
眼下作为大婚的主人公,陈从沛已经从王府出发,骑马带着迎亲队伍去接新娘,然而路上突逢变故,马儿无故受惊,陈从沛差点被颠下马,男主就在这时出现,将陈从沛从马上救下来,这才有惊无险的顺利成婚。
为了表达谢意,陈从沛极力邀请男主来参加自己的大婚,男主凭借自己出众的样貌和才华,在颖王府成功结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
而眼下,他正期待着男主的出现。
“走吧,咱们进”兰榆放下茶盏,正要下马车,忽然听到外面有人喊他。
声音不大,像是故意压低了嗓音,一声又一声唤的很急。
兰榆走出来,没有瞧见人,四处看了看,在街角处发现了鬼鬼祟祟朝他招手的周椆。
“你找我”他见周椆神色有异,让三两留在马车旁,自己走了过去。
周椆见他过来,不由松了口气,他一把抓住兰榆的衣袖,语气急促,“我遇到一点事,想请你帮忙。”
“”
兰榆扯回自己的袖子,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咱俩不熟,帮不了。”
他还等着看男主,没空当活雷锋。
周椆似乎真的很急,额头上都是汗,他焦急的看了眼王府大门,咬牙下血本,“你帮我这一次,我我把秃头送给你。”
“”
大约是看懂了兰榆脸上的嫌弃,周椆赶忙又补充道“你别小看了秃头,他很厉害,鼻子特别灵,而且十分通人性。”
秃头可是他最好的伙伴,要送给兰榆,他都心疼的滴血。
兰榆叹了口气,他算是看出来了,这少年被家里保护的很好,心思单纯,没什么心眼,同样的,也缺心眼。
“你到底有什么事”
周椆双手纠缠在一起,像做错事的小孩,说话时吞吞吐吐,“我、我从梦泉郡回来时捡了个人,他伤得很重,像是要死了我把他带回了雍京”
兰榆抱臂打量他,微微一笑,“你好好的家里不待,跑梦泉郡干什么那里刚发生了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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