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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铁匠在为国王打造军械甲胄从来不是秘密,新罗斯堡大量民众就靠着“战时特需”提供武器原材料而持续发财。
恰是因为“联合体”的工作很杂,以至于他们全力制甲衣的工作被民众忽略掉了。
制造甲衣嘛,根本不是稀奇事。都什么时代了,哪里像是过去那般,战士跳船突袭要赤膊上阵,那种是匪徒海盗行为,如今的罗斯军可丢不起这人,要打仗,就全副武装碾压敌手。
都城百姓主要以北方移民为主,过去的他们在波罗的海纵横自诩见多识广,然而这天上午,一直奇怪的军队居然浩浩荡荡从城东南角的“联合体”走出。
“那是什么?铁锭在移动?!”
“愚蠢啊。那是一群战士。”
“难道大王的军队已经到了?不像啊。这支军队怎么回事,何时进城的?”
……
这是卡姆涅为罗斯制造的最强战甲,是对两年前打造板甲的大提升。
他与蓝狐详谈过,这番知晓了披着整体板甲在法兰克世界奋战的常备军步兵第一旗队的极端表演,他对重甲旗队的胜利
心里有数,对蓝狐提到的一些改进建议虚心接受。
譬如,蓝狐提到了战士虽是重甲,聪明的法兰克战士发现了防御薄弱处——脖子。
新的甲胄补足了这方面的缺憾,卡姆涅估计有这样甲胄就不会有战士死于偷袭了。
有如此甲胄难道还要背着圆盾吗?木盾是罗斯军的标配,乃至成为一种光荣象征物。
这些重甲战士将之背在身上,一个个的武装带上悬挂佩剑,另有手斧与匕首。
他们的脸庞都被巨大的护颈遮掩,由卡姆涅带队,带着兄弟们排成整齐的两列纵队向着丰收广场走去。
一路上他们极为吸睛,围观的人们对着闻所未闻之军品头论足指指点点,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带队者居然是“国营冶铁联合体”的老大卡姆涅。
初夏上午的阳光照在这些镀锌甲胄上,本着凡是金属暴露之地必须凸显镀层亮闪闪的原则,阳光下便显得所有招摇过市者都在发光。
传说中弗雷神骑着会发光的黄金野猪,那是伟大的财富神,而这支军队莫非还得到了弗雷神的祝福?
于是在这支军队身后陆续集合大量好奇民众,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丰收广场本在做着水泥修善作业,突如其来闯入的人群气得施工工人举起长木杆驱赶那些误入者,但他们也被那些“发光铁人”所吸引。
聒噪之盛弄得总督府不得安宁!
它还弄得大祭司露米娅一位是国王的船队抵达了,特
意换一件衣服走出大神庙,结果便看到一群市民强烈围观一群发光者。
这里,只有少数人知道怎么回事。
蓝狐混在人群中,捏着胡须抚着自己圆圆的下巴,很满意自己所看到的,暗叹:“卡姆涅,看来你超额完成了大王交代你的任务。还把我带回来的亮铅用对了地方,很好。”
对于总督小科努松,他几乎就是蒙在鼓里。
他毫不犹豫以为大王的远征军终于抵港了,即刻组织人手走出总督府意欲去码头迎接,这才刚出了们就看到一群怪物排着整齐队列候在大门口。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哪里来的狂战士?!”小科努松一时头懵,嗓音也大了些。
此刻,领头的铁人不慌不忙得将护颈收束起来,最后以绳子挂在头盔上,从而露出战士的脸。
“卡姆涅?是你?你在搞什么鬼?”
“嘿嘿,只是给你看看我们的成果?如何?这就是大王所要的甲胄,现在先给全城百姓看看。尤其是你!总督大人,你觉得如何?”
心情激动?是有的。不过小科努松现在更多的是敬畏,到底他也是在战场上杀出来的功绩才有继任父亲继续担任总督的资格,他是知兵之人,见得这些浑身会发光的战士,很快敬畏化作了恐惧。
在战场上没人愿意和这种人拼杀,因为肯定拼不过。
最终,小科努松只得压制住内心的惶恐,表面故作淡定,赞誉道:“很好。这会
是给大王的惊喜。罗斯的远征将取得巨大胜利。”
如此车轱辘话卡姆涅才懒得听,不怀好意嚷嚷:“大人,你是被吓到了吧。”
“吓到?还不至于。对了,你管现在的自己叫什么。狂战士?”
“我们皆着白甲,它将在装备整个旗队。白甲狂战士,将是我们的最强力量。”说着,信心勃勃的卡姆涅挥拳敲打自己的胸膛,将那镀锌胸甲敲得砰砰作响。
这已经超出小科努松的理解范围,现在也只好以尬笑做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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