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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高悬,余珍开始做午饭,过了三辈子不愁吃喝的日子,现在这辈子很穷,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也不为过。
火生起来,直接把小麦倒锅里煮,等差不多熟了,就顺便把便宜儿子挖回来的野菜洗好切了扔里面。
这辈子她是一个寡妇,叫张小翠,夫家姓王,丈夫已经死三年了,还留有一个儿子五岁,家中没有直系长辈。
所在村子叫王家村,倒是有很多亲戚,因为整个村子都一个姓,追溯到最开始大家都一个祖宗,平时还都很团结。
所以村子里的人对孤儿寡母的都还挺照顾,有什么事也会帮忙,平时也没什么人会欺负,就是生活太贫苦了一些。
但是周围的族人大多也如此,也没那个有能力一直帮她。
家里有田地,但是不多,原主自己身体不怎么好,就种了些菜地,至于田交给丈夫的堂兄家种了,每年分一些粮食。
就算吃的不好,但是好歹能活下去,日子这么过下去对原主来说也不是不行,可惜遇到天灾,不止她自己和儿子活不下去,就是村里的人也一样,饿死的人不在少数。
遇上连续三年的干旱,庄稼颗粒无收,受灾面积大,朝廷能救济的不多,村里老人不断被饿死,后来大家一起逃荒去了。
原主就死在逃荒的路上,死的时候儿子也奄奄一息了,大概也是活不了了。
系统告诉自己的任务是,要让她儿子好好活下去,同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帮村里人也活下去,回报一下村里人对她的帮助。
余珍把粥盛了起来,也就两碗,端饭桌子上,就朝门外喊。
“狗蛋,吃饭了,赶紧回来。”
没错,她便宜儿子现在叫王狗蛋,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
因为他爹觉得贱名好养活,等长大了七八岁再取个好听的名字,可惜还没等他取名字,他自己就先走了。
记忆里,后年修族谱的时候,族长会给起个名字叫王长河,那时候已经开始干旱了,估计族长希望河里多点水。
狗蛋本就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玩,一点都不嫌弃太阳热,这会听到娘叫他吃饭,就赶紧回家了。
自己麻溜的坐好,拿起筷子就开始吃,许是太烫了,伸了伸舌头。
余珍觉得便宜儿子还挺好养活的,自己煮个粥还行,让她做饭炒菜有点困难。
来了三天,便宜儿子就喝了三天粥,不过这样子也不是办法,总不能一辈子喝粥。
余珍看着便宜儿子,娶妻还要很久,以后自己试着做了。
也不是没想过拿空间里的银子去买个人回来做饭,但是她什么家境,整个村子都知道。
即便说自己运气好挖了人参去卖,可是有哪个穷苦人家舍得买个人回来伺候的,买个童养媳说不村里人还能理解一下。
买个小姑娘回来做饭还是算了,狗蛋才五岁,她也不想找个比狗蛋大很多的童养媳。
还是自己再努力一把,有原主的记忆,她不求多好吃,只求能弄熟吃的下去。
“娘,晚上能吃饭吗?”
“我想吃饭,不想喝粥了。”
余珍沉默了一下,今天晚上也不知道能不能做出了,可是总要走出第一步。
“今天晚上不喝粥了。”
不喝粥可以肯定,但是能不能吃饭就不能肯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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