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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哥,不用,我们也没帮上什么忙。
你能带着我们进山打猎,已经很知足了。”李爱民连忙拒绝道。
“拿着吧!
你们帮忙把野猪运回来,已经帮了我们很大的忙了。
你们不是我猎人小队的人,所以我就不按照队里的规矩和你们分钱了。
一人拿一头猪回家算是今天的劳务费。”刘红军笑着说道。
说完,又解释了一句,“不是不舍得给你们大野猪。
实在是,那些大野猪不好吃,一股子腥臊味。
还是这种百十斤的小母野猪最好吃。”
“红军哥说的没错,我们守夜的时候,打到的野猪,那腥臊味老重了。
拿回家,家里人都乐意吃。”张金明接话说道。
“你小子,还嫌弃上了,以前生产队的时候,打到野猪。
你们这些小子,没有一个嫌腥臊的,吃的那叫一个香。”钱胜利笑骂道。
“胜利大哥,时代不一样了。
现在有了家养的肥美猪肉,谁还乐意去吃腥臊的野猪肉啊?
这几年,你没看到,不光是我们很少进山打野猪。
咱们屯子的几个猎人,也都懒得进山去打猎了。”刘红军插话说道。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榆树屯的日子过得好了,以前一个月都不舍得吃一顿肉。
现在,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
养猪场每天都会杀二十头猪,本村想买,打个招呼就给你留下来。
想要哪一块,都优先挑选。
哪怕不舍的花钱,还可以买个猪头或者买点猪下水,也能打打馋虫。
这个年代可不是后世,家养的猪肉绝对比野猪肉受欢迎。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野猪肉都不好吃,比如刘红军昨天拿回家的花愣棒子。
还有今天给李爱民等人的小母野猪,它们的肉都很好吃。
尤其是秋天的时候,比家养的猪肉更好吃。
李爱民六人一人扛着一头小母野猪,满脸开心的离开。
刘红军又看向钱胜利三人,“你们三个,要花愣棒子,还是小母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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