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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得得!”
急骤的蹄声响起,三骑飞驰。
骑马的是三个匈奴人,清一色的皮裘,披头散发,尺许长的头发披散在肩头,再配上他们一脸的大胡子,好象野人似的。
胯下战马,背上强弓,证明他们是极有地位的匈奴勇士。战马之神骏,千里挑一,强弓长大,力道极强,箭壶中的箭矢又粗又长,这些是匈奴勇士才配拥有的东西。
正中一人,个头特别高大,双眼如同铜铃,开阖之际,凶光四射,整个人好象一头凶兽,随时会吞人噬骨。
“王子,这是去哪里?”驰骋在左边的匈奴人问道。
“在营里腻了,去南方,杀汉人解闷。”正中的匈奴开口说话,声若洪钟,震人耳膜。
“王子,大单于有令,不得擅自去汉界。”右边的匈奴人提醒。
“不去?”被称为王子的匈奴人哈哈一笑,手中的马鞭朝南一指:“两天前,我们不是去射杀了数十汉人么?要不是汉人的援军来得及时,他们一个也跑不掉。”
“王子,那是我们奉命巡逻,可不一样。”左边匈奴提醒。
王子不屑的一撇嘴:“我们阿胡部太小,口众不多,只能摊上这些皮皮毛毛的屁事,好事都给口众多的部落要去了。照这样下去,我大胡儿什么时间才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大胡儿言来极是不愤:“我阿胡部口众虽然不多,我好歹也是王子,凭我手中弓,能射大雕,就是单于的射雕者也不过如此,却来做巡逻的事,憋屈!”
越说越火,声音越来越大,两个匈奴人知道他的火气上来了,不敢找没趣,乖觉的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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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儿气哼哼的道:“我弟弟阿胡儿,年纪虽然比我小些,箭术比我还要强上几分,我们兄弟二人,迟早要纵横驰骋,我岂能受这种鸟气?走,杀汉人去!”
一夹马肚,战马嘶鸣一声,往东飞驰。
左侧的匈奴人大声提醒:“王子,要杀汉人,得朝南走。”
“前日,我们在南方射杀过汉人,他们必然有备。先往东去上一段,然后再去南方,我要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大胡儿裂着一张大嘴,森森白牙露在外面,好象草原上呲出獠牙的野狼。
三人往东,一阵疾驰。
突然,大胡儿一拉马缰停下来,眼睛死盯着前方:“汉人!汉人怎么到这里来了?”
另两个匈奴人看清了,在远处有隐隐约约的十个黑点,正朝他们驰来。从装束上看,正是汉军。
汉军主要在边境上活动,深入大漠不是没有,太少,少到可以忽略不计,大胡儿很是奇怪:“会不会是兄弟们杀了汉人,夺了他们的装束,穿着回来炫耀?”
杀了汉军,夺取汉军的衣衫,穿在身上眩耀的事情太多了,两个匈奴人赞成这判断:“很可能!”
“走!去瞧瞧!”大胡儿一拍马肚,三人飞驰而去。
就在大胡儿发现周阳他们的同时,周阳他们也发现了大胡儿,十人打马冲来,势如泼风。
正冲间,一缕金光闪过,周阳瞳孔一缩,苏建已经兴奋的扯起嗓子尖叫起来:“金耳环!匈奴贵族!”
匈奴习俗要戴耳环,地位低者戴银耳环,地位高者戴金耳环。这缕金光暴露了大胡儿的贵族身份,对于这群急于建功的建章营兵士来说,那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无不是如馋猫见到咸鱼似的冲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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